团组织关系转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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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编号: BZQ20210617132707494 来信时间: 2021-06-17 13:07
信件类型: 咨询 姓名: 赵****
内容: 尊敬的领导:您好!我是2021届的毕业生,现在学校要求将团组织关系转出。因为工作尚未落实,因此我电话联系了户籍地通江县长坪镇流动团委的负责人,请求将团组织关系转入户籍地,但是长坪镇流动团委负责人以我不能按时参加长坪团委开展的活动为由拒绝了我的请求,请问这样的做法合法合理吗?希望领导尽快回复。
答复情况:
答复单位:通江县长坪镇人民政府    答复时间:2021-06-22 10:14

答复意见:

尊敬的来信人:

       您好!首先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其次关于您咨询团组织转接事宜,现根据智慧团建系统毕业学生团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指引(3.0版2021年6月团中央基层建设部发布)和经请示县级主管部门后回复如下:

   1、已落实工作单位(含自主创业)的毕业学生团员:将组织关系转至工作单位团组织,工作单位尚未建立团组织的,转至工作单位所在地乡镇、街道团组织。 
   2、未升学或未落实就业去向的毕业学生团员:①将组织关系转至居住地或户籍地所在乡镇、街道团组织流动团员团支部(示例:若户籍所在地在诺江镇,即可转入诺江镇流动团员团支部)②也可在原学校保留组织关系6个月,最长不超过1年。
   3、受理时间:9月1日至9月30日,各级团组织对接收到的各类转接申请完成审核操作,在9月30日前,发起的转接申请一直有效,不会自动退回。 

   因此长坪镇团支部不是不给与办理,而是在根据智慧团建系统毕业学生团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指引中的要求在落实,时间节点在9月1日至9月30日之间。

     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通江县长坪镇人民政府

                                 2021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