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国土空间规划管理水平,提升巴中城市特色和宜居品质,充分发挥专家作用,突破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瓶颈,体现规划前瞻性和科学性,坚持专业、客观、公正、高效的原则,按照《巴中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工作章程》《巴中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专家委员会工作制度(试行)》有关规定,我办决定建立巴中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专家库,现面向社会各界征集国土空间规划、建筑结构、市政园林、道路交通、消防、水文水利、文化文物、区域经济、工程造价、土地利用、生态修复、节地评价、踏勘论证专业领域专家。
一、征集范围
本次征集面向国内国土空间规划、建筑结构、市政园林、道路交通、消防、水文水利、文化文物、区域经济、工程造价、土地利用、生态修复、节地评价、踏勘论证等领域,并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院校、科研院所、企业和咨询服务机构等工作的专家。由于交通等实际情况,本次征集分为网络专家和现场专家,网络专家通过网络方式提出评审意见。
二、征集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立场坚定,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勇于担当作为;
2.年龄在65周岁以下,具有较高业务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科学严谨、廉洁自律、作风正派、坚持原则,能够认真、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能积极参加我市国土空间规划、项目评审、技术咨询等工作,并按有关要求保守工作秘密;(条件优异者可适度放宽年龄限制)
3.专家实行兼职工作方式,能够自愿以独立身份参加我市国土空间规划等专家咨询、评审工作,并接受巴中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的监督管理。
(二)专业条件
对国土空间规划、建筑结构、市政园林、道路交通、消防、水文水利、文化文物、区域经济、工程造价、土地利用、生态修复、节地评价、踏勘论证等领域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以及司法部颁布的司法行政技术规范等较为熟悉,从事相关专业工作8年以上并取得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具有专业注册师执业资格。(特殊专业或在行业内有特殊贡献的可适当放宽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专家库成员:
1.从事相关业务活动中有不良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2.处于党纪政务处分、诫勉处理等影响期,或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或当前存在党风廉政方面信访举报尚未办结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正被刑事立案调查的。
三、主要职责
(一)对我市国土空间规划、城乡发展战略、区域发展研究、生态修复、节地评价、规划选址以及相关标准和技术文件等研究提出建议意见;
(二)对我市国土空间规划、相关专项规划、城市设计、项目建筑设计方案、生态修复、规划选址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提供决策咨询服务;
(三)受我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委托参与其他相关工作。
四、工作报酬
列入专家库的参与我办组织的相关工作(包括网络专家),按照《巴中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专家委员会工作制度(试行)》专家评审费用标准:现场本地专家500元/人/次,网络专家1000元/人/个。若遇特殊情况,可根据专家级别适当提高。
五、工作要求
(一)严格按照《巴中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专家委员会工作制度(试行)》要求开展相关工作。
(二)工作纪律。遵守专业咨询、评审或验收等活动的工作纪律,遵循公平、公正原则,应按通知时间准时到达指定地点报到。网络专家应在要求的时间内网络反馈个人署名的专家意见。
(三)保密纪律。对专业咨询、评审或验收等活动的工作过程保密,不得对外泄露相关文件及有关的技术、商业秘密。
(四)廉洁纪律。遵守职业道德,不得和任何与专业咨询、评审或验收等活动有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的单位及人员进行私下接触或收受财物和好处,并对所提出的意见和结论承担个人责任。
六、申报方式
请有意参与的各位专家于2021年11月30日前按要求如实填报《巴中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专家库成员登记表》,并将加盖单位公章的登记表纸质版或扫描件以及相关材料报送下方地址或邮箱。
七、申报材料
(一)填写《巴中市国土空间规划专家库成员登记表》(电子版或纸质版,内附蓝底彩色相片,纸质版彩色打印);
(二)身份证扫描件或复印件一份;
(三)学历证书和专业职称证书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
(四)个人成就,包括学术论文、科研成果等扫描件或复印件;
(五)其他证明专业能力的材料。
八、审批和管理
(一)专家有关材料经巴中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办公室汇总、审核、公示,公示结束后即纳入巴中市国土空间规划专家库,根据需要从中抽取参与巴中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的相关工作。
(二)专家库实行动态管理,所有专家信息将予以规范妥善保管,此后若有符合申报条件的专家也可随时申报。如需退出专家库,须书面来函告知我办,并说明原因。
九、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巴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地址:巴中经开区尚府路279号A1
联 系 人:罗女士
联系电话:0827-5265070
邮箱地址:308758772@QQ.com
十、公告期限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长期有效,第一批专家名单将于11月30日前报名截止,最终解释权归巴中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办公室。
巴中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