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野猪防控捕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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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编号: | BZQ20211121210731680 | 来信时间: | 2021-11-21 21: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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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 咨询 | 姓名: | 白**** |
内容: | 领导好: 近日了解到业主泛滥计划性猎捕的消息,普通人可以参加吗,有什么具体条件:自身资质,捕猎限制等。麻烦解答 | ||
答复情况: |
答复单位:通江县林业局
   答复时间:2021-11-30 09:51
答复意见: 网民朋友: 您好!你在县委书记信箱留言咨询“普通人参加专业捕猎队条件”的问题,现回复如下: 根据《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进一步做好野猪危害防控工作的通知》(川林护函〔2021〕688号)精神,通江县被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确定为2021年度四川省野猪危害防控试点县,县人民政府制定了《通江县野猪危害防控试点工作方案》,方案中明确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组建专业队伍,确保猎捕安全。 我县目前没有专业捕猎队伍,是邀请外地专业捕猎队采取枪猎、笼捕、围栏诱捕等方式进行捕猎。我县已有申请成立民办非企业单位性质的护农狩猎救助队,开展猎捕等活动。待该专业队伍依法批准后,您可以根据自身健康状况、猎捕技术、法律意识、安全知识等条件,向依法成立的专业队伍申请加入,专业队伍法人同意后可以加入护农狩猎救助队。护农狩猎救助队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办理猎捕证,且只能在林业主管部门下达的年度猎捕量限额内以及规定的种类、数量、区域、期限、工具、方法进行猎捕。 感谢您的留言。 通江县林业局 2021年11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