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通江县野猪破坏农田问题的大学生课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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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编号: BZQ20211127133342745 来信时间: 2021-11-27 13:42
信件类型: 咨询 姓名: 方****
内容: 尊敬的通江县政府工作人员: 您好,我是从小在农村长大的大学生,现就读于上海海洋大学,对于野猪猖獗破坏农田的问题很是关心,出于自愿志向很愿意在寒假假期期间参加当地捕猎驱逐野猪的政府组织,愿意参加正规合法的官方捕猎团队,在大学之余拓宽实践经验。本人热爱祖国,有丰富的武术经验和足够体力,希望能够为造福远方乡野百姓,促进乡村振兴贡献一份力。 如果有冒犯请见谅,辛苦同志们的辛苦与努力! (如果需要可以联系我,可以短信联系13764806171)
答复情况:
答复单位:通江县林业局    答复时间:2021-11-30 09:24

答复意见:

网民朋友:

您好!你在县委书记信箱留言咨询参加专业捕猎队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根据《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进一步做好野猪危害防控工作的通知》(川林护函〔2021〕688号)精神,通江县被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确定为2021年度四川省野猪危害防控试点县,县人民政府制定了《通江县野猪危害防控试点工作方案》,方案中明确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组建专业队伍,确保猎捕安全。

我县目前没有专业捕猎队伍,是邀请外地专业捕猎队采取枪猎、笼捕、围栏诱捕等方式进行捕猎。我县已有申请成立民办非企业单位性质的护农狩猎救助队,开展猎捕等活动。待该专业队伍依法批准后,您可以根据自身健康状况、猎捕技术、法律意识、安全知识等条件,向依法成立的专业队伍申请加入,专业队伍法人同意后可以加入护农狩猎救助队。护农狩猎救助队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办理猎捕证,且只能在林业主管部门下达的年度猎捕量限额内以及规定的种类、数量、区域、期限、工具、方法进行猎捕。

感谢您的留言。

 通江县林业局

2021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