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猪防治

浏览量:
信件编号: 20211128215010707 来信时间: 2021-11-28 21:10
信件类型: 意见建议 姓名: 王****
内容: 狩猎计划 一.物资准备 1枪支弹药:半自动步枪一把,(单管猎枪无法对30米以外的野猪产生杀伤力)子弹五十发。 2 开山刀一把,匕首两把,棉细绳一卷,对讲机五台(带耳机)。太阳能充电板100w一块。鱼线一卷,小铃铛二十个。无电自然污水过滤器一个。攀岩绳50米两套,滑轮三组,锁扣5把 3 一星期三人份干粮。睡袋三个,帐篷一顶。野炊锅具一套。 4野外红外相机不少于五台 5医疗急救包一人一个,地区性毒蛇血清医院确定有备。 二.人员构成 1严格的政审条件.近两年退伍军人最好. 2 三至五人最好。猎犬一只最好, 三.具体实施 1人员携带物资到乡镇及派出所报备(严管枪支弹药), 2计划行程(依据距离或者野猪活动范围做林地穿插),如果有已退耕平整地带设置半永久基地,依托基地半面辐射搜索野猪种群,如有必要设置大型陷阱,麻醉全部打上耳牌(以颜色区分乡镇辖区)这个工程有点大。 3 一平方公里两头不能控制野猪是否下山的定义,食物以及领地是野猪重要活动范围的依据,种群大小与领地活动范围成比例,应该已控制种群数量为重点,单头亚成年不计入野猪种群数量,可直接猎杀,以免成为新的种群。 4 猎杀以后,直接就地无害化掩埋处理,记录gps坐标以及狩猎头数及种群头数 5主要猎杀对象以亚成年猪及种群中公猪为主 四总结规划 1以五天为一个时间点,总结经验教训,规划下一次行程
答复情况:
答复单位:通江县林业局    答复时间:2021-12-02 09:02

答复意见:

网民朋友:

您好!你在县长信箱留言对野猪防治建议中的狩猎计划“物资准备、人员构成、具体实施、总结规划”的意见,现回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二十三条规定,猎捕者应当按照特许猎捕证、狩猎证规定的种类、数量、地点、工具、方法和期限进行猎捕。持枪猎捕的,应当依法取得公安机关核发的持枪证。你计划中需要枪支弹药“半自动步枪一把(单管猎枪无法对30米以外的野猪产生杀伤力),子弹五十发”应当依法取得公安机关核发的持枪证。关于建议的人员构成、具体实施、总结规划等内容在《通江县野猪危害防控试点工作方案》方案中已经明确。在猎捕活动中采取什么样的猎捕计划,由依法成立的专业猎捕队伍在不违背特许猎捕证、狩猎证规定的种类、数量、地点、工具、方法和期限进行猎捕的前提下自行决定。

感谢您的留言。

通江县林业局 

2021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