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县政府解决村委贷款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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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编号: | 20220402201119151 | 来信时间: | 2022-04-02 20: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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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 求决 | 姓名: | 刘**** |
内容: | 我父亲刘某富在2006年当永安镇沙坪村(原熊家坪村)1社社长。当时搞通电建设,村委借了村民的钱用于通电施工建设。村民向村委追要,村委无钱可还,于是村委向信用社贷款还给村民,村委要求我父亲刘某富签字。承诺由村委偿还。信用社一直向我父亲催款,说要拉入黑名单,后续要起诉。我父亲生活、精神遭受巨大影响和压力。找村委,村委无偿还能力,向永安镇反映,永安镇回复也无偿还能力。现恳求县政府解决。 | ||
答复情况: |
答复单位:通江县永安镇人民政府
   答复时间:2022-04-15 13:39
答复意见: 网民朋友: 你在县长信箱反映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你所反映的债务问题2005年行政区划调整时已纳入了债务锁定,2013年县下达了部分资金对部分债务进行了偿还,下欠部分上级至今未匹配相应的资金。该类问题属历史遗留问题,也是当前的一个共性问题。我们将继续跟进、积极对接,待上级匹配资金后我们将按照债务锁定的情况给予兑现处理,为此给你及你的家人带来的不便敬请理解。 感谢你们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理解! 通江县永安镇人民政府 2022年4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