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帕金森医保报销比例的疑惑且想知道能否提出有效的解决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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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编号: BZQ20220511173210652 来信时间: 2022-05-11 17:10
信件类型: 意见建议 姓名: 柏****
内容: 尊敬的县长: 您好。感谢您抽时间看这封信,写信的目的是为了请您解决疑惑,且想知道能否提出有效的解决办法。 我的公公是通江县沙溪镇大林破村人,地地道道的农民。一辈子朴实,辛劳。医保也是每年按时缴纳。今年年初,公公被诊断为帕金森病,在雅安市人民医院检查确诊的。医院建议回户籍所在地办理慢性病证明,因为药物费用和检查费用较高。他本人也回去办理了。办理了之后,针对他本人的情况,出现了下列问题: 1.帕金森的报销标准是每年800元,相对于每年6000+以上的检查费和药物费来说,简直是杯水车薪。对于务农,没有工作他们,吃药的心理负担有多重,可想而知。 2.在雅安市人们医院开药的时候,听慢病窗口的医生说,每个慢病门诊病人可以选择两个定点医疗机构,也就是说,户籍在通江的我的公公,可以选择雅安市人民医院作为定点医疗机构。可我今天打电话问通江县医保局,他们的解释是跨市不可以。这样就引起了很多的不便,因为公公婆婆的儿子在雅安工作,他们在这边带孙孙,路途遥远,二老又晕车。 希望能够得到解决的问题: 1.能否想尽一切办法,提高帕金森病的医保报销比例。 2.政府能否简化职能,让跨市医保成为可能,因为医保系统不是应该全省通用?毕竟现在人口的流动性很大。 最后,希望收到肯定回复,而不是笼统的回复。谢谢!
答复情况:
答复单位:通江县医疗保障局    答复时间:2022-05-17 08:52

答复意见:

网民朋友:

你好!你在县长信箱咨询帕金森医保报销比例的疑惑且想知道能否提出有效的解决办法的问题已收悉,我局于2022516日电话联系你本人,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首先,根据《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巴中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巴府办发〔202117号)规定,帕金森氏病属于一类门诊特殊疾病,一个自然年度内限额结算标准为800元。其次,四川省内跨市门诊异地结算可以直接报销,只需要为患者选定一个定点医疗机构并异地就医备案,则住院与门诊就医均可直接即时结算。最后,感谢你对医保报销政策提出的意见建议。如有疑问,请致电通江县医疗保障局(0827-72002480827-7224065

                               通江县医疗保障局

                                     2022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