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通江县火炬镇人民政府鲜某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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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编号: | BZQ20220610110803474 | 来信时间: | 2022-06-10 11: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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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 举报 | 姓名: | 粟**** |
内容: | 尊敬的省市县各级领导,通江县火炬镇人民政府鲜某,身份证513025xxxxxxxx42394、于2016年到我司达州分公司利用单位工作背景办了借款业务用于个人装修周转(申请表面签口述记录),办理成功后躲避不处理,且多次联系本人及其单位无果直至失联。现反映至此,求助政府用人单位对手下职工思想开导,督促教育,劝鲜某莫要违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违背公序良俗,不失信失德损害政府部门形象,早日与我司对接解决问题。(可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 ||
答复情况: |
答复单位: 通江县火炬镇人民政府
   答复时间:2022-06-13 14:19
答复意见: 网民朋友: 你好!你所反映的问题属于我单位职工鲜某工作之外的个人经济问题,镇纪委也已对鲜某进行了思想开导,督促教育,劝其及时还款。你公司与鲜某之间的金钱借贷纠纷,希望你公司及时联系其本人协商处理,也可以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通江县火炬镇人民政府 2022年6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