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性租赁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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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编号: | 20220908120239789 | 来信时间: | 2022-09-08 12: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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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 咨询 | 姓名: | 林**** |
内容: | 您好,请问申请本地区的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具体流程是什么? | ||
答复情况: |
答复单位:通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答复时间:2022-09-14 09:29
答复意见: 网民朋友: 你好,你咨询“申请本地区的保障性住房的具体流程是什么”的问题,经我局工作人员核实,现回复如下: 根据《通江县公共租赁住房分配管理实施方案》相关规定,县城建成区居民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向户籍所在地社区提交书面申请;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退休人员、新就业人员、县城建成区内进城落户农民、进城务工人员、特殊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直接向我局申请。 申请人提交申请后,根据申请对象不同,由辖区人民政府、各居委会或用人单位(包括私人业主)对申请人提交的证明材料资料进行初审,初审完成后提交我局审核,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在县人民政府住房保障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建立个人住房档案,纳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管理,视房源情况进行排队、轮候,适时配租公共租赁住房。 感谢你的关注,如有其他问题,可与我局负责股室电话联系,联系电话:0827-7377710。 通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9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