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通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赵某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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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编号: BZQ20221104143909168 来信时间: 2022-11-04 14:09
信件类型: 揭发控告 姓名: 周****
内容: 尊敬的领导您好:通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赵某成身为国家单位公职人员,利用自己职务之便借钱开展副业,以权谋私,牟取暴利。该同志严重违反了《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无视国家条例。2019年7月6日,他以门店做生意需要资金为由向我处借款 :40000.00元,至今剩余款项拒不处理,恶意躲避5年之久,该同志品行道德严重缺失,品行败坏,抹黑国家事业单位形象。我处多次向其所在单位反应,该单位失职渎职,内部消化,该单位领导对此事毫不重视,录用失信人员,无视所用职 工人品及道德问题,互相包庇,不予理会。 我上述描述的情况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也是有规定的。国家事业单位不予录用失信失德人员,让一名失信失德的作为国家公职人员是社会的隐患。为了规范事业单位的管理,保障事业单位的合法权益,加强对事业 单位的监督,促进事业单位的人能正确履职尽责,建设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高素质专业化的队伍。如果队伍中出现了害群之马,那么也请相关领导能忠于职守。记得自己的初衷!试问这样一个国家事业单位公职人员,怎么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为人民服务??该同志工作及收入稳定,却拿着别人的血汗钱逍遥法外。我对此曾一直抱有幻想,希望该同志能正视自己的问题,给我们一个说法。可等来的只有绝望。对此我已不在抱有侥幸了。所以在此请求各位领导主持公道!此信有3 个诉求:一:恳请上级领导严查他违规开展副业。二:严查此单位录用失信人员。三:对该同志进行严肃教育,讲诚信,发扬中华民族良好美德,归还所欠余款。希望领导能够廉政调查此事,对该同志严惩不贷,也彻查该同志的保护伞,给广大人民群众一个说法!! 在此请求各位领导主持公道!(由于佐证材料文件无法上传,如需配合发送材料请致电,谢谢)
答复情况:
答复单位:通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答复时间:2022-11-07 15:52

答复意见:

尊敬的来信人:

    您好!赵某成于2021年7月按程序辞去公务员职务,现已不属我单位干部职工,我单位建议您对赵某成同志本人借贷一事走司法程序予以解决。

                                      通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