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年的生活抚恤金去哪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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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编号: 20221113235321695 来信时间: 2022-11-13 23:21
信件类型: 求决 姓名: 吴****
内容: 尊敬的领导: 您好,我是通江县铁佛镇凤凰村5社村民,我父亲吴兴安生前工作于通江县正强水泥有限公司,98年退休,2001年病故,当时通江县经贸委出具了一份关于我父亲死亡处理意见的批复,文件中明示了我和我母亲的供养生活费合计90元/月(后有增加),然而自2013年开始,时至今日,我们就再未收到此生活费,期间我们也多次找公司及经贸委问询,均没有下文,烦请领导给予确切的答复,回复为盼!万分感谢!
答复情况:
答复单位:通江县经济和信息化局    答复时间:2022-11-28 09:47

答复意见:

网友

    您好!

    在县长信箱来信反映生活供养费一事,经我局核实回复如下:

因四川正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于2014年宣告破产重组,自2013年1月起,您母亲陈桃所领取的每月90元的遗属供养费已于2017年纳入企业破产职工债权特殊情况,计算时间为2013年1月至2017年6月,标准为每月90元,总额为4860元。该项费用需在企业破产清算结束后,由县法院确定的企业破产管理人团队支付。2017年7月起,按照遗属供养政策,如您母亲仍生活困难,可以向其户籍所在地人民政府申请救助,辖区政府将按照相关政策办理。

们已与您电话联系并相关情况向您作了沟通解释

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注关心!

          

                                 通江县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2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