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新场镇政府信访不服的复查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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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编号: 202003180005 来信时间: 2020-03-18 14:04
信件类型: 姓名: 程****
内容: 本人对于3月12日通江县新场镇政府印发的《关于程海龙信访事项的处理意见书》(新府发【2020】45号)不服。按照信访条例有关规定,特向县政府申请复查。 对于处理意见书中提出的处理意见“由于村级暂时无其他资金来源,镇政府将及时督促相关村积极筹措资金分期偿还。”,明显的官话套话,自2004年锁定村级债务后至今,已超过15年了,未还一分。现在仍是如此回答,岂不是要继续拖下去。不知道再过15年能不能解决? 本人诉求,要明确偿还期限,具体举措,相关责任人,这是15年前的事情了,应该纳入县政府绩效考核!
答复情况:
答复单位:通江县新场镇人民政府    答复时间:2020-03-27 15:08

答复意见:

程海龙网友:

  你好!你在县长信箱留言反映2020年3月12日新场镇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程海龙信访事项的处理意见书》(新府发2020〕45号)本人对处理意见不服的”问题,现将现将再次核查处理回复如下:

    经核查:新场镇新春村委于2004年3月26日借新场镇白鹤洞村一社邱成义民间借款立借据共两张,一张借据16000元,一张23238.8元,系村委文书立据。2004年3月7日新场镇白鹤洞村委借邱成义民间借款立据两张,一张借据574.03元,一张借据3000元,另白鹤洞村委借邱成义父亲肖玉华借款3184.5元,均系原白鹤洞村文书闫明良立据。经核实,以上借款于2004年均已锁定村级债务。目前,镇政府正在想办法筹措资金,力争分期偿还于你。

感谢你的留言。

                         通江县新场镇人民政府                               

                           2020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