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孝学,男,汉族,1977年10月生,大专学历,中共党员。现任通江县审计局党组书记、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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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通江县诺江中路69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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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能职责
一、主管全县审计工作。负责对县级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
二、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审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专业领域审计工作规划。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作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三、向县政府和市审计局提出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大常委会提出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向县委、县政府有关部门和乡(镇)党委、政府通报审计情况和审计结果。
四、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审计决定,包括国家、省、市、县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县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县直各部门(含直属单位)、乡(镇)人民政府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上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使用县级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含直属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县级重大公共工程项目的资金管理使用和建设运营情况;自然资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与修复情况;县属国有企业和地方金融机构、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和金融机构境内外资产、负债和损益,县政府及有关部门驻外非经营性机构的财务收支。
五、按规定对县管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及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
六、组织实施对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及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县级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七、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
八、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
九、组织开展审计领域的交流活动,指导和组织开展信息技术在审计领域的应用。
十、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十一、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