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江县林业局关于2020年部门预算(汇总)公开的说明

2020-06-15 17:33

通江县林业局2020年部门收支预算已经通江县财政局批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有关文件规定,现将2020年部门收支预算公开如下。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职能简介:

1、负责全县林业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

2、组织全县林业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

3、负责全县森林、湿地资源及荒漠化防治工作的监督管理。

4、负责全县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

5、负责监督管理全县各类自然保护地。

6、负责推进全县林业改革相关工作。

7、拟订全县林业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指导林草产品质量监督,指导生态扶贫相关工作。

8、指导全县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

9、指导县森林公安工作,负责相关行政执法监管工作,指导林区社会治安治理工作。

10、负责落实全县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

11、监督管理全县林业县级以上资金和国有资产,参与拟订全县林业经济调节政策,组织实施林业生态补偿工作。

12、负责林业科技、教育和对外交流工作。

13、承担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14、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5、职能转变。统一推进全县各类自然保护地的清理规范和归并整合。

16、在自然灾害防救方面的职责分工。县林业局可以提请县应急管理局,以县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

(二)通江县林业局本部门2020年重点工作

完成营造林6万亩,落实230.71万亩森林管护责任,巩固27.54万亩退耕还林成果;森林覆盖率提高0.3个百分点、达到65.26%。不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森林火灾损失率控制在0.1‰以下,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3‰以下。

二、部门概况

2020年财政预算财政供给人员486人,供给车辆5辆,下属二级预算单位15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3个。

三、2020年收支预算情况

林业部门按照综合预算原则,将全部收入和支出纳入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

(一)收入预算情况。收入预算总额5272.086万元,比2019年减少357.542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272.086万元,占总收入100%;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0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支出预算总额5272.086万元,比2019年减少357.542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191.086万元,占总支出98.46%,项目支出81万元,占总支出1.54%。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5272.086万元,比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减少357.5423万元,主要原因是加强内部管理,减少项目支出及人员减少,减少基本支出。
    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272.08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272.086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272.086万元,比2019年减少357.5423万元,主要原因是加强内部管理,减少项目支出及人员减少,减少基本支出。

(一)基本支出5191.086万元,其中:

1.人员经费4564.4763万元,其中:基本工资1833.0888万元,绩效工资1159.1196万元,津贴补贴251.9916万元,奖金 10.349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金519.8651万元、医疗保险金227.4414万元、公务员医疗4.4749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18.1803万元,住房公积金389.8986万元、遗嘱补助50.0664万元。

2.公用经费626.6097万元,其中:工会经费28.3977万元、福利费27.49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48万元、其他交通费27.556万元;其他日常公用经费527.68万元(其中办公费55.1593万元、差旅费288.0385万元、会议费8.58万元、培训费7.83万元、公务接待费19.825万元等)。

(二)项目支出81万元,其中:运转类项目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党建、依法治县、驻村第一书记、培训、公务接待、机关物业管理及水电气、网络运行维护和资料印刷等支出;发展类项目支出81万元,主要用于项目前期工作及项目实施、检查验收等支出。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总额35.305万元,比2019年预算总额减少17.845万元,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较2019年预算增长(减少)0,主要原因是未安排因公出国(境)。

(二)公务接待费19.825万元,较2019年预算减少5.885万元,主要原因是执行公务、考察调研、专项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减少。

(三)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2019年预算减少0%,2020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48万元,较2019年预算减少43.59%,主要原因是机关及下属单位工作调研、脱贫攻坚、监督检查、农村综合改革、绩效评价等工作开展次数大幅减少。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0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2020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政府采购及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情况

2020年政府采购支出44.65万元,主要是:计算机、打印机等办公设备及办公家具等。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9年底,本部门所属各预算单位固定资产总额2390万元。现有公务用车5辆,其中:定向保障类0辆、执法执勤类2辆、特种专业技术类3辆、事业单位公务用车0辆。单价2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十一、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2020年预算编制了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其中:涉及项目4个,预算项目资金81万元。

十二、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当年安排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收入: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行政运行:指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四)事业运行:指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五)行政单位离退休: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实行归口管理的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未实行归口管理的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六)事业单位离退休:指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八)行政单位医疗:指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九)事业单位医疗: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公务员医疗补助: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十一)住房公积金: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日常公用经费:为保障部门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

2020年林业局部门预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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