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江县森林公安局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的说明

2017-10-10 10:39 来源: 通江县林业局 作者:朱斌
  通江县森林公安局

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单位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通江县森林公安局是保护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行政执法机关(行政机构),属财政二级预算单位。森林公安机关既是国家公安机关的组成部分,又是林业主管部门中的一支重要执法力量。森林公安机关实行林业和公安双重领导。全县森林覆盖率达62.5%,管辖420万亩森林资源。森林公安局是具有刑事执法和行政执法职能的专门保护森林及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生态安全、维护林区社会治安秩序的主要工作,负责辖区内森林防火工作及查处辖区内森林火灾案件工作。

二、部门概况

通江县森林公安局内设3个科室,下辖2个森林派出所,其中诺水河森林派出所1个、永安森林派出所1个。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末通江森林公安局收入决算总额为293.26万元,当年财政拨款收入293.26万元,。

2016年末支出决算总额293.2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人员经费227.69万元,商品服务支出40.84万元,公积金14.58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7.78万元,项目(扶贫专项经费)支出2.36万元,无上年末结转和结余。

四、财政拨款收支出决算情况

森林公安局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93.26万元,占本年支出总合计的100%。与2015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81.4万元,增长38%。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森林公安局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93.2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5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81.4万元,增长38%。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森林公安局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93.2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52.37万元,占8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30万元,占8.3%,其他扶贫支出2.36万元,占0.8%,住房保障支出14.58万元,占4.97%。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农林水支出254.37万元:2016年决算数为254.37万元,完成预算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30万元:2016年决算数为24.30万元,完成预算100%。

3、住房保障支出14.58万元:2016年决算数为14.58万元,完成预算100%。

4、扶贫支出2.36万元:2016年决算数为2.36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森林公安局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90.90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27.6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医疗费、奖励金。

公用经费40.8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手续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其他商品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公积金支出经费14.58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其他扶贫支出经费2.36万元,主要用于精准扶贫工作,用于龙凤乡场乡方山村帮扶工作。

其他资金本性支出7.79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设备购置。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其中:基本支出人员经费227.69万元,商品服务支出43.20万元,公积金14.58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7.78万元,项目(扶贫专项经费)支出2.36万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森林公安局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7.35万元,完成预算101.8%。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用决算为6.5万元,完成预算117%;公务接待费支出0.85万元,完成预算50%。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用不够,因3辆警车运行,加之森林案件比较分布,管辖区域分散,车辆运行中燃料费、维护费用增加造成该项费用超预算支出0.98万元。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85。占5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6.5万元,占117%,增加预算的17%。具体情况如下:

1、公务接待

2016年公务接待费0.85。主要用于执行公务、案件协查、侦查等业务开支的住宿费、用餐费等。省内公务接待20余次,112人。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

2016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6.5万元。2016年1-7月3辆在编警车运行,包括下辖永安、诺水河森林派出所各1辆警车,局机2辆警车。主要用于全县辖区查办乱砍、滥伐、占用林地、保护野生动物资料等案件,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用等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森林公安局运行经费支出293.26万元,比2015年增加81.4万元,增长38%。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度,森林公安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2.79元,其中:政府采购新业务技术用房装修工程上25万元、办公设备7.79万元,主要用于办案业务使用。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

截止2016年12月31日,森林公安局有2辆警车运行,其中永安森林派出所用车1辆,诺水河森林派出所用车1辆。其他都是在使用中的办公通用设备(包括电脑、打印机、复印机)、办公家具。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1个,涉及财政资金2.36万元,覆盖率到55%,主要用于扶贫攻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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