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江县广纳镇2019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2020-03-31 11:10 来源: 通江县广纳镇人民政府 作者:广纳镇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落实国家政策,严格依法行政,发挥经济、社会、市场管理职能,加强政策引导,制定发展规划,服务市场主体和营造发展环境,搞好市场监管,大力促进社会事业发展,发展镇村经济、文化和社会事业,提供公共服务,维护社会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小康社会。

1、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

2、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3、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4、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5、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

6、办理同级党委和县委、县政府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主要工作:

1、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

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乡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2、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4、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

5、组织实施脱贫攻坚,消除贫困,实现同步全面小康;

6、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和邪教,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和核心价值观;

7、完成同级党委和上级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部门概况

广纳镇下属二级预算单位4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3个。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广纳镇2019年部门收入决算总额4710.1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510.1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00万元。收入决算总额较2018年增加778.91万元,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

2019年部门支出决算总额4710.1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58.20万元,占28.84%;项目支出3351.97万元,占71.16%。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广纳镇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4710.18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388.22万元,上升19.81%。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广纳镇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510.1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5.75%。与2018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580.65万元,增加14.78%。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广纳镇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510.1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45.09万元,占12.09%;教育支出6.3万元,占0.14%;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0.18万元,占0.4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0.78万元,占4.45%;卫生健康支出52.03万元,占1.15%;节能环保支出25.25万元,占0.56%城乡社区支出1230.3万元,占27.28%;农林水支出2362.92万元,占52.39%;商业服务支出6.98万元,占0.15%;住房保障支出60.35万元,占1.34%。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9年决算数为11.35万元,完成预算100%。

2、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9年决算数为379.05万元,完成预算100%。

3、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9年决算数为46.00万元,完成预算100%。

4、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19年决算数为9.05万元,完成预算100%。

5、一般公共服务(类)信息统计事务(款)专项普查活动(项)2019年决算数为1万元,完成预算100%。

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19年决算数为34.29万元,完成预算100%。

7、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19年决算数为14.06万元,完成预算100%。

8、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力资源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事务(项)2019年决算数为2万元,完成预算100%。

9、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9年决算数为28.57万元,完成预算100%。

10、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派驻派出机构(项)2019年决算数为3万元,完成预算100%。

11、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9年决算数为16.73万元,完成预算100%

12、教育支出(类)职业教育(款)其他职业教育支出(项)2019年决算数为6.3万元,完成预算100%

13、、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款)其他文化支出(项)2019年决算数为5万元,完成预算100%。

1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  文化和旅游市场管理(项)2019年决算数为10.18万元,完成预算100%。

1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2019年决算数为5万元,完成预算100%。

16、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其他文化旅游与传媒支出(款)其他文化旅游与传媒支出(项)2019年决算数为5万元,完成预算100%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项)2019年决算数为113.55万元,完成预算100%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9年决算数为87.23万元,完成预算100%。
    19、医疗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9年决算数为22.84万元,完成预算100%。

20、医疗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19年决算数为24.36万元,完成预算100%。

21、医疗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  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19年决算数为4.83万元,完成预算100%。

22、节能环保支出(类)自然生态保护(款)农村环境保护(项)2019年决算数为24万元,完成预算100%。

23、节能环保支出(类)退耕还林(款)退耕现金(项)2019年决算数为1万元,完成预算100%。

24、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2019年决算数为26万元,完成预算100%。

25、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2019年决算数为1204.3万元,完成预算100%。

26、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事业运行(项)2019年决算数为124.31万元,完成预算100%。

27、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农业生产支持补贴(项)2019年决算数为335.77万元,完成预算100%。

28.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项)2019年决算数为2.64万元,完成预算100%。

29、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2019年决算数为20.35万元,完成预算100%。

30、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事业机构(项)2019年决算数为30.24万元,完成预算100%。

31、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资源管理(项)2019年决算数为0.45万元,完成预算100%。

32、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行业业务管理(项)2019年决算数为52,74万元,完成预算100%。

33、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2019年决算数为939.62万元,完成预算100%。

34、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生产发展(项)2019年决算数为242.33万元,完成预算100%。

35、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社会发展(项)2019年决算数为20元,完成预算100%。

36、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扶贫贷款奖补和贴息(项)2019年决算数为26.83, 完成预算100%。

37、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2019年决算数为85.6成预算100%。

38、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补助(项)2019年决算数为80万元,完成预算100%。

39、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2019年决算数为402.04万元,完成预算100%。

40、商业服务等支出(类)商业流通事务(款)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项)2019年决算数为6.98万元,完成预算100%。

4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9年决算数为60.35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广纳镇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58.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113.8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244.3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广纳镇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2.75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75万元,完成预算100%,无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0.01万元,下降0.36%,其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01万元,下降0.36%,无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主要原因是我镇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十项规定,进一步规范了公务接待事项。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75万元,占100%,无因公出国(境)费,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无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无
3、公务接待费

2019年公务接待费2.75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用餐费等。公务接待151批次,1892人,共计支出2.75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各部门工作督查、工作指导以及县内外来我镇考察、执行公务、交流学习等公务活动的餐费开支。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广纳镇2019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 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2.预算绩效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5个,涉及财政资金4,710.18万元,覆盖率达到100%。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 其他收入:指利息收入。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4.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5.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6.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8.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款)群众文化(项):反映群众文化方面的支出,包括基层文化馆(站)、群众艺术馆支出等。
    9.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款)其他文化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文化方面的支出。
    1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项):反映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展业务工作的支出。
    1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12.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3. 节能环保支出(类)退耕还林(款)退耕现金(项):反映专项用于退耕户的医疗,教育等日常生活需要的支出。
    14.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事业运行(项):反映用于农业事业单位基本支出,事业单位设施、系统运行与资产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15.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农业生产支持补贴(项):反映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对农业生产资料补贴、技术物化补贴,推广先进适用农机农艺技术等方面支出。
    16.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项):反映按规定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的补助支出。
    17. 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林业事业机构(项):反映用于林业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8. 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反映由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安排用于公益林营造、抚育、管理和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19. 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反映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扶贫方面的支出。
    20. 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反映各级财政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以及支持建立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安排的村级组织运转奖补资金。
    21. 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补助(项):反映各级财政对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等补助支出。
   22. 农林水支出(类)其他农林水支出(款)其他农林水支出(项):反映除化解债务支出以外其他用于农林水方面的支出。
   23.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6.“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