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检28元/人次,混检8元/人次!我市核酸检测今起再降价

来源:巴中日报 浏览量: 发布时间:2022-04-07 11:02 字号:

为适应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降低大规模核酸筛查和高频率检测的成本,4月7日起,我市将执行调整后的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项目价格,即单人单检项目价格调整至28元/人次,混合检测项目价格调整至8元/人次。单纯进行核酸检测的,不得收取挂号费和门诊诊查费。


市医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调整后的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项目价格为全市最高限价,不区分医疗机构等级。其中,“病原体核糖核酸扩增定性检测-新型冠状病毒”即单人单检项目价格调整至28元/人次;“病原体核糖核酸扩增定性检测-新型冠状病毒(5混1)”项目名称修改为“病原体核糖核酸扩增定性检测-新型冠状病毒(混合检测)”,项目编码不变,项目价格调整至8元/人次。原来推出的“病原体核糖核酸扩增定性检测-新型冠状病毒(10混1)”项目废止。

该负责人表示,公立医疗机构开展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服务,应同时提供单人单检和多人混检两种服务选项,在符合疫情防控规定的前提下,允许“愿检尽检”的群众自愿选择。

另外,公立医疗机构提供核酸检测服务,应设置专门窗口和独立区域,及时做好系统更新、价格公示、宣传解释等工作;同步优化内部管理流程,采取电子化、信息化的方式,为群众提供核酸检测结果推送服务。单纯进行核酸检测的,不得收取挂号费和门诊诊查费。

据了解,此次调整后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项目价格继续纳入我市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按甲类诊疗项目管理,即不设个人先行自付比例,直接按我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执行。参保人员本次入院前门诊进行的单人单检项目和混合检测项目的检测费用纳入本次住院总医疗费用,并按相关规定支付。

据介绍,针对新型冠状病毒检测的价格政策为临时价格政策,疫情结束自行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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