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教科体局:强化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监管
县教科体局从监管体系建设入手,全面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切实巩固减轻学生校外培训负担的成果。
(1)强化合同监管。在培训活动收费前,校外培训机构与学生家长签订《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主动将合同中有关收费项目和标准、课程设置、师资信息等关键内容张贴公示,接受家长和社会监督。
(2)强化风险监管。严格收费标准,培训机构一次性按时间跨度不超过3个月或60课时收费,学科类培训机构严格执行每课时不超过基准价10%的政府指导价;严格按标准缴存监管资金,非学科类培训机构按不低于3万元缴存监管金,学科类培训机构按不低于50万元缴存风险保证金。
(3)强化认证监管。通过国省监管平台全面认证47家培训机构培训课程、培训时间、师生信息、教材、保险等信息。截至目前,已有2家学科类、35家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完成国省监管平台合格审核,实现校外培训机构网络全面监管。
(4)强化过程监管。组建由教科体局班子成员任组长的8个工作组,在双休日、节假日采用“四不两直”的方式常态化巡查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目前发现并取缔无证培训机构1家,查处变相违规开展学科培训活动机构1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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