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强化源头管理。强化“海巡为主、岸巡为辅”的水陆联动监管机制,加大巡航巡查力度和频次。认真履行“三把关一监督”职责,严把船舶适航关和船员适任关。督促船主严格落实六不发航、签单发航、停航封渡和救生衣行动两个100%等“六项制度”,督促乡镇履行船舶管理责任,对赶场渡、学生渡、旅游水域等重点场所加强管理。
(2)强化隐患治理。定期组织专门力量,针对全县水运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辖区船舶集中停泊区、海事应急救援基地、航道、渡口、码头、船舶、船员等,深入开展水上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坚持“全面拉网、不留死角”,逐项梳理并建立问题台账,及时采取针对性措施治理整改,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3)强化应急处置。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加强应急抢险船舶、装备、物资等储备和保养,推进巡航救助一体化建设,全面启动运行船舶自救互救机制。加强水上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分片区开展以水上消防、翻扣船舶人命救助、船艇驾驶等为主的集中技能培训,开展水上应急救援演练,切实提高应急救援队伍应急处突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