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江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关于事业单位年度公示信息抽查结果及整改情况的公示

来源:县委编办 浏览量: 发布时间:2020-08-05 11:04 字号:

 

通江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关于事业单位年度公示信息抽查结果及

整改情况的公示

 

通江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办法(试行)》《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办法(试行)》和《中共通江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的通知》(通委编办发〔2020〕15号)要求,于2020年6月至7月,从核准登记的事业单位中随机抽取10家单位进行了实地核查。被抽查单位均按照核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活动,运行情况较好。核查发现通江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等8家事业单位,存在未及时申请变更开办资金等问题,要求限期整改落实到位。现将抽查结果及整改情况予以公示(详见附表)。对公示情况如有疑问或异议,请致电通江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0827—7117816)。

 

 

                        通江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2020年8月4日


通江县事业单位年度公示信息抽查结果及整改情况公示表

 

序号

单位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号

抽查结果

处理意见

整改情况

1

通江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1251372174962873X2

开办资金比原登记的开办资金数额减少超过20%,未及时申请开办资金变更登记。

发放整改通知书,要求在30个工作日内办理开办资金变更登记。

已按规定完成开办资金变更登记。

2

通江县工业合作联社

12513721452411927D

1.法人证书正本未悬挂在住所醒目位置。

2.开办资金比原登记的开办资金数额减少超过20%,未及时申请开办资金变更登记。

发放整改通知书,要求现场规范悬挂证书正本,在30个工作日内办理开办资金变更登记。

现场在单位醒目位置悬挂法人证书正本,并按规定完成开办资金变更登记。

3

通江县儿童福利院

12513721777903145L

1.法人证书正本未悬挂在住所醒目位置。

2.开办资金比原登记的开办资金数额增加超过20%,未及时申请开办资金变更登记。

发放整改通知书,要求现场规范悬挂证书正本,在30个工作日内办理开办资金变更登记。

现场在单位醒目位置悬挂法人证书正本,并按规定完成开办资金变更登记。

4

通江县园林路灯管理所

12513721458646719W

1.开办资金比原登记的开办资金数额增加超过20%,未及时申请开办资金变更登记。

2.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发生变化,未及时申请住所变更登记。

发放整改通知书,要求在30个工作日内办理开办资金、住所变更登记。

已按规定完成开办资金、住所变更登记。

5

通江县茶叶产业发展中心

12513721054110782Q

开办资金比原登记的开办资金数额增加超过20%,未及时申请开办资金变更登记。

发放整改通知书,要求在30个工作日内办理开办资金变更登记。

已按规定完成开办资金变更登记。

6

通江县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12513721452410078B

1.开办资金比原登记的开办资金数额增加超过20%,未及时申请开办资金变更登记。

2.主要负责人发生变化,未及时申请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

发放整改通知书,要求在30个工作日内办理开办资金、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

已按规定完成开办资金、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

7

通江县公路养护管理段

12513721452406554W

开办资金比原登记的开办资金数额增加超过20%,未及时申请开办资金变更登记。

发放整改通知书,要求在30个工作日内办理开办资金变更登记。

已按规定完成开办资金变更登记。

8

通江县中等卫生职业学校

12513721452411062Y

开办资金比原登记的开办资金数额增加超过20%,未及时申请开办资金变更登记。

发放整改通知书,要求在30个工作日内办理开办资金变更登记。

已按规定完成开办资金变更登记。

9

通江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12513721720898138E

 

 

10

通江县计量测试所

125137214524100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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