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通江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相对集中行使行政权力事项清单(征求意见稿)》公众意见的公告
全县广大人民群众:
根据《中共四川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四川省司法厅关于报送市县行政审批局和综合行政执法局相对集中行使行政权力事项的函》相关要求,现将《通江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相对集中行使行政权力事项清单(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
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第十五条“公开征求意见的期限一般不少于30日;因情况紧急等原因需要缩短期限的,公开征求意见时应当予以说明”的规定,根据省委编办、省司法厅关于报送市县行政审批局和综合行政执法局相对集中行使行政权力事项的时间要求,结合全市各县(区)工作推进情况,因工作任务重、时间紧,经请示省市同意,《通江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相对集中行使行政权力事项清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时间缩短为10日,自2020年9月4日至9月14日。请社会各界及广大人民群众通过以下方式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巴中市通江县石牛嘴大道红峰大厦14楼1402室(邮政编码:63670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通江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相对集中行使行政权力事项清单(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字样。
二、以电子邮件形式反馈至电子邮箱:343392853@qq.com
附件:通江县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事项清单(征求意见稿).xlsx
中共通江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通 江 县 司 法 局
通江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0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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