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江县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来源:县司法局 浏览量: 发布时间:2021-03-24 09:25 字号:

    2020,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县委县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决策部署,务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2020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落地落实,圆满完成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任务,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坚持党的领导,全面履行职责。充分发挥党委统揽全局、协调各方作用,党政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通过召开县委常委会议、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县政府常务会议,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主任第二次会议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执法、司法、普法守法协调小组会议和通江县法治政府建设推进会议,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把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全县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听取责任部门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汇报,专题研究法治政府建设推进难题,部署依法治县相关工作,印发《通江县人民政府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通江县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等文件,保证全县法治工作高效开展。

(二)坚持学法用法,提升法治能力。建立健全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制定《2020年度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安排方案》《通江县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测评细则》,通过举办中共通江县委全面依法治县业务能力提升专题培训,开展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讲座,探索建立“县长学法会”与“县长碰头会”相融合机制,党政主要负责人带头尊崇法治、敬畏法律,积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将合法性审查作为县政府常务会涉法议题会前必经程序,凡重大决策事项均由县政府常务会议集体审议决定,督促县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和政府部门负责人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切实提升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法治素养,全年共组织会议学法50余次。

(三)坚持督察考核,自觉接受监督。认真开展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法治政府建设自查工作,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2020年县级督查检查考核计划,对全县33个乡镇(街道)、68个部门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全面督察,对工作不力、问题较多的单位进行约谈、责令整改和通报批评,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深入推进;严格落实年度报告公示制度,主动向市委市政府报告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并向社会公示;认真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听取行政审判工作报告,支持法院受理行政案件,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裁判,自觉维护司法权威。

二、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完善依法决策机制,不断提高行政决策效率。一是坚持依法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第一时间成立县委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及办公室,制定《通江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工作规则及指挥部办公室工作细则》《通江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通江县应对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应急预案》,构建公共卫生法治体系,建立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心理热线援助平台和热线,深化六边六进矛盾纠纷快速调处机制,积极组织开展防控疫情、法治同行专项法治宣传活动,规范全县2个集中隔离点、3个发热门诊、56个预检分诊点的科学设置和综合协调集中隔离点的日常运行和管理。二是规范依法决策。严格落实依法决策五大程序及时公布县政府规定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和审查标准,通过合法性审查人员参与专题会,起草法律意见书,提交合法性审查意见等方式,对重大行政决策、实施重大行政措施、对外签署重大合同进行前置审查,全年对县政府常务会议50议题进行合法性审查,共出具52书面审查意见书。三是严格依法行政。按照谁起草谁清理、谁实施谁清理原则,全面清理县级政府及其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针对重大、重要规范性文件采取事前报备、半年通报、年终公布制度实行部门会议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把关、分管领导审核、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程序,推进合法性审查标准化、精细化、规范化。

(二)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不断提升法治服务水平。一是推进政务环境法治化。建立通江县创建一流营商环境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每季度政府常务会专题听取营商环境工作报告,积极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万企行行动,扎实推进县级部门政务服务事项进驻县政务服务大厅,进驻行政许可256项、公共服务事项344项,进驻率100%,实现一窗分类办理延伸三办最多跑一次改革到乡村,便民服务事项全部纳入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3.0版)运行,实现县、乡、村政务服务网络互联互通;公布县级一件事清单87项,扩大一网通办范围,完成全县统一电子证照录入,建立全县统一汇聚、评价统一管理的政务服务好差评体系,第二季度好差评获得全市第一名。二是推进市场环境法治化。调整完善通江县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开展2020年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工作督导市场主体完成信用修复,完成对34企业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对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做到应审尽审,清理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有关事项191件,按照《优化营商环境条例》非禁即入的原则,2020年备案161件,核准2件,审批386件。三是推进司法环境法治化。以开展稳定劳动关系春风行动进百企解千难专项行动农民工维权暖冬行动为抓手,针对企业复工复产、员工返岗等情况,整合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仲裁、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等法律服务资源,组建法律服务团队,对民营企业开展法治体检收集民营企业意见诉求28条,农民工合同普查和企业法治体检参与率达到90%以上。

(三)严格公正文明执法,不断提升行政执法水平。一是有序推进综合执法改革。统筹市场监管、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林等领域综合行政执法资源,在33个乡镇(街道)统一设置党政综合办事机构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按不低于2名的标准核定行政编制,负责统筹协调辖区内生态环境、应急管理、食品安全等各类行政执法工作。二是严格规范执法人员管理。组织2020年度行政执法通用法律知识考试,完成四川省行政执法证年审工作,共年审执法证件872个,其中合格证件836;完成申领执法证的审查颁证工作,共颁证400余证。三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在门户网站建立行政执法公示专栏,及时公示行政执法证件年审名单、各行政执法单位实施行政执法的工作情况和行政处罚结果。建立2020年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备案台帐,对十余份重大行政处罚、重大行政强制行为进行备案,召开执法协调小组会议,开展行政执法专项督查、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案卷评查等活动,强化监督检查,不断提升公众满意度。

(四)健全多元化解机制,不断提升依法化解能力。一是强化矛盾纠纷化解。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化诉非、公调、检调、访调对接,推动人民调解、律师调解、行政调解、行政裁决、司法调解的高效对接、有机联动,推行诉源治理,建立监察、仲裁、工伤、信访四位一体的纠纷调解机制,完善诉前调解工作,建立人民调解五四联动机制,创新探索建立调解超市工作机制,试点开展枫桥式司法所创建活动,打造10个示范性退役军人服务站,诺江派出所被命名为四川省首批枫桥式公安派出所二是强化行政复议与应诉。建立行政机关与人民法院联系机制,出台《通江县行政复议案件办理工作规程(试行)》《通江县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办法》,召开行政执法监督暨行政复议应诉工作会议,积极参与案件评查活动,举行行政复议案件听证会等方式,强化行政复议与应诉,不断提升依法化解能力,今年共收到行政复议案件8件,收案件数量同比减少53%;行政诉讼案件50件(县人民法院受理38件,中、高级人民法院受理12件)同比减少51%

(五)优化基层法律服务,不断提升依法治理水平。一是规范乡镇职权。有序推进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改革,全面优化33个乡镇(街道)党政综合办事机构、事业单位设置,建立乡镇(街道)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服务清单,实行动态管理,建立324个村便民服务代办点,配备1048名兼职代办员,建成4个应急救援中队、26个应急救援站、调度视频平台33个,不断提升乡镇应急机构规范化和应急管理能力。二是强化法治宣传。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积极总结验收七五普法工作,以五个一创新开展《民法典》学习宣传,持续推进法律七进工作,将法治文化与红军文化、民俗文化有机融合,在节庆日、赶场天、农民夜校、道德讲堂,开展法治宣传、讲述法治案例、提供法律咨询200余场(次),发放法律折页、手册、书籍20000余册(本),开展大型法治宣传和法治教育80余场(次),大型谁执法谁普法活动10次,法律进社区40余次,法律赶场”120余次,小手牵大手活动100多次,培养法律明白人1500多人。三是优化公共法律服务。建成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实现全覆盖,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覆盖率达80%以上,建成诉讼服务站7个,残疾人法律援助救助站4个。全年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435件,办理公证案件1425件,挽回经济损失600余万元,解答法律咨询15000余人次。通江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被司法部表彰为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集体

三、存在的不足

一年来,虽然我县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一定成绩,但离市委市政府要求和全县人民期盼还存在差距:一是法治政府建设推进不平衡,个别乡镇、部门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长期性的思想认识还不够;二是部分单位业务与法治结合不紧密,不能完全适应法治政府建设新形势新要求;三是法治创新实践还需要进一步加强,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和行为还需要进一步提升和规范。

四、2021工作打算

一是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努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二是深入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高司法公信力;三是启动和实施八五普法工作,持续加强《民法典》学习宣传和青少年法治教育,不断提升全体公民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四是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优化公共法律服务;五是深化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激发内生动力,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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