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江县公路运输管理所
关于出租汽车客运市场专项整治的通告
为配合“天府旅游名县”创建,进一步规范我县出租汽车客运市场经营秩序,提升出租汽车行业服务质量、水平和形象,切实保障乘客合法权益,根据《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从即日起,我所将开展为期半年的出租车行业专项整治,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各出租汽车公司要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强对出租汽车驾驶员的法律法规、职业道德教育和日常管理,不断提高出租车从业人员服务意识和水平。
二、各出租汽车驾驶员要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自觉遵章守纪,提升服务质量,文明经营,诚实守信,恪守职业操德,树立行业新风。
三、整治重点:
1.拒载、议价、途中甩客或者故意绕道行驶的;
2.未经乘客同意搭载其他乘客,强行拼车打组合的;
3.不按规定使用计价器,不打表计费、乱收费、默认涨价的;
4.不按规定使用车载信息化设备、违规使用对讲机的;
5.不按规定使用文明用语,车容车貌不符合要求的;
6.不按规定佩戴口罩的。
四、整治措施:
自通告之日起,我所将采取现场与非现场执法相结合的方式开展集中整治。如发现上述违规经营行为,一律依法按上限处罚,并依据《四川省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办法》纳入对公司、驾驶员和车辆服务质量信誉考核记分管理。若发生重大恶性服务质量事件的,对所属公司一律予以考核等级降级处理。车辆与驾驶员累计扣分达一定分值的,车辆将不予续营,并将驾驶员纳入黑名单管理,任何客运公司不得录用。
五、广大市民应提高维权意识,对发现的出租汽车违法违规行为积极进行监督举报。同时,提高自我保护意识,自觉抵制乘坐各类非法营运车辆,确保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投诉举报电话:12328、7221953。
通江县公路运输管理所
2021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