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认定历史遗留矿山的公告
为确保有效地开展通江县历史遗留矿山核查工作,科学实施矿山生态修复工作。根据《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自然资发〔2020〕57号)、《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开展重点区域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2021〕-137号)的要求,现将认定结果予以公告,公告期2022年6月24日至2022年7月24日,对认定结果有异议的,可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申请复核。
通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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