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市政协四届四次会议第271号提案答复的函

来源:巴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浏览量: 发布时间:2020-09-11 10:12 字号:

董希群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行我市二手房网签备案服务的建议》(第271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市二手房交易备案系统于2014年12月建成,该系统运行使用至今已不能满足房屋交易市场的现状需求。为深入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进一步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房屋网签备案工作的指导意见》(建房〔2018〕128号)精神,在借鉴其他城市先进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市二手房交易的现状,拟采取以下措施完善和优化我市二手房交易网上备案系统,加强二手房交易服务监管。

一、改造并优化二手房交易平台系统

为引导我市房产交易市场的健康发展,将交易所有环节全部纳入透明化规范管理,结合我市房产交易市场的现状,我局已启动了全市“智慧房产”系统升级改造工作,其中包含对二手房交易平台系统的改造优化。总体思路是:“一编码、两核实、三备案”,“一编码”即房屋核验编码作为交易全过程唯一编码;“两核验”即房源与购房资格核验、经纪机构及其销售服务人员从业资格核验;“三备案”即《委托协议》、《经纪服务合同》及《存量房买卖合同》在线备案。通过在多个功能系统平台基础上,建立服务微信号及APP对公众服务的功能,开通网签备案经纪服务端,和银行合作打造自助服务机具等方式,方便二手房交易各方办事。

二、积极推动并实现与政府其他相关部门之间的数据交互共享的建设工作

全市“智慧房产”系统升级改造中,通过数据交互平台首先实现与不动产、税务部门之间的交易数据实时共享,后续将逐步实现与公安、法院检查机关、民政、教育等其他政府部门实现数据的交互共享,打通部门之间的数据壁垒,在保障交易安全的情况下,真正实现让群众少跑路,让数据多跑路的目标。

三、加强房地产经纪机构及经纪人员的管理

开展全市中介专项整治工作,对在我市从事房地产经纪服务的机构和人员,统一进行系统备案和注册登记,与信用系统对接,并可通过官方网站对经纪服务机构和人员进行查询,接受社会群众的监督。

四、宣传并推广二手房交易资金监管

认真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发改委、中国人民银行等八部门发布的《关于加强房地产中介管理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建房〔2016〕168号),建设并推行存量房资金监管系统。同时,在社会上对资金监管的举措进行宣传和推广,全面保障二手房交易的安全,维护二手房交易市场的秩序。

感谢您对住房城乡建设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欢迎您多提宝贵意见。

此函。

巴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8月28日

(联系人:李季梅,15378256902)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