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政协四届二次会议第133号提案办理情况的函

来源:通江县政府办 作者:通江县政府办 浏览量: 发布时间:2018-09-05 20:05 字号:
  通府函〔2018〕147号

通江县人民政府
关于市政协四届二次会议第133号提案办理情况的函
巴中市国土资源局:
根据市政协委员李在春《关于盘活“僵尸企业”用地的建议》(第133号)提案,现就我县协办情况函告如下。
一、全县“僵尸企业”现状
经梳理,通江县现有4家“僵尸企业”,分别为巴中市通江县同心木业有限公司、四川恒洁卫生用品有限公司、通江县诺水米业有限公司、四川省通江县绿野食品有限公司。其中,巴中市通江县同心木业有限公司债务总额4677万元,已破产清算;四川省通江县绿野食品有限公司因法人代表在外借贷金额过高,无力偿还,公司资金断链,导致停产,企业不动产已抵押贷款237万元;四川恒洁卫生用品有限公司因企业缺乏管理、经营不善,导致停产多年;通江县诺水米业有限公司因缺乏市场、缺乏资金等原因,导致公司无法正常运营,现已停产。
二、处理建议意见
鉴于以上企业现状,为最大限度盘活企业资产资源,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高效率利用土地,我县拟从两方面着手解决“僵尸企业”问题。一是结合城镇总体规划,对已破产清算的巴中市通江县同心木业有限公司用地进行收购储备再利用。二是对僵而不死的企业由县经信局组织开展评估,分析是否有盘活可能。对有盘活可能的企业,采取引进企业收购重组或租赁闲置厂房等形式激发经济社会效益。若无盘活可能则对企业进行破产清算,依法开展司法处置,破产清算后对土地进行储备再利用。
此函


通江县人民政府

2018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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