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上半年通江经济形势新闻发布稿

来源:通江县统计局 浏览量: 发布时间:2021-07-26 10:35 字号:

2021年上半年,通江县委、县政府认真贯彻落实省市“重大项目推进年”决策部署,围绕全市“三市两地一枢纽”和全县“一区三地、红色通江”发展定位,按照“加快建成川陕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示范县”发展目标,实施“三色共融、四轮驱动”发展战略,全县经济总体运行平稳,但不确定性不稳定性因素增多,下行压力加大。

根据区县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结果,2021年上半年全县地区生产总值66.44亿元,同比增长3.2%。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为16.18亿元,同比增长8.0%;第二产业增加值为18.25亿元,同比下降6.3%;第三产业增加值为32.01亿元,同比增长6.7%。

一、农业生产再获丰收

初步统计,2021年上半年全县夏粮总产量8.33万吨,比2020年增加0.54万吨,增长6.9%;其中小麦产量 3.34万吨,增长18.4 %。油菜籽产量 4.21万吨,增长2.8 %。蔬菜及食用菌产量17.24万吨,增长1.2%。生猪存栏56.38万头,增长31.1%。生猪出栏34.27万头,增长36.0%。    

二、工业生产形势严峻

上半年,全县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下降0.2%。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产品销售率为92.1%。

从经济类型看,国有控股企业增加值同比增长62.6%,股份制企业下降1.7%,非公有工业企业下降3.7%,外商及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增长74.6%。

从三大门类看,制造业增加值同比下降3.1%,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增长52.0%。

从行业看,13个大类行业中仅有燃气生产和供应业增长10.1%。

三、服务业稳定增长

上半年,第三产业增加值同比增长6.7%。其中,批发和零售业增长6.7%,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增长13.7%,住宿和餐饮业增长10.0%,金融业增长7.8%,房地产业增长5.6%,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增长18.5%,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增长3.7%。

四、固定资产投资加剧下滑

上半年,全县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同比下降14.8%。

从产业看,第一产业投资同比增长21.1%;第二产业投资下降66.2%;第三产业投资增长0.9%。

房地产开发投资同比下降32.4%。商品房施工面积50.41万平方米,增长41.6%。商品房销售面积7.6万平方米,增长9.9%。

五、商贸市场平稳运行

上半年,全县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42.15亿元,同比增长10.1%。

经营单位所在地分,城镇市场零售额28.19亿元,同比增长9.9%;乡村市场零售额13.96亿元,增长10.5%。

从消费形态看,餐饮收入6.91亿元,同比增长12.9%;商品零售35.24亿元,增长9.6%。在商品零售中,限额以上企业(单位)商品零售额4.73亿元,下降37.3%。

六、居民收入较快增长

上半年,全县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0544元,同比增长13.0%。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8115元,增长11.1%。其中,工资性收入增长11.4%,经营净收入增长11.3%,财产净收入增长10.7%,转移净收入增长10.2%。

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373元,增长13.6%。其中,工资性收入增长13.5%,经营净收入增长13.6%,财产净收入增长24.3%,转移净收入增长13.8%。

 

 

2021年6月份及上半年通江主要经济指标

指 标

6月

1-6月

绝对量

同比增长
(%)

绝对量

同比增长
(%)

一、地区生产总值(亿元)

66.44

3.2

第一产业

16.18

8.0

第二产业

18.25

-6.3

第三产业

32.01

6.7

二、规上工业增加值

-0.2

(一)分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62.6

股份制企业

-1.7

非公有工业企业

-3.7

外商及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74.6

(二)分三大门类

 

 

 

 

采矿业

制造业

-3.1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52.0

三、固定资产投资

-14.8

其中:房地产开发投资

-32.4

(一)按构成分

建安工程

-8.9

设备工器具购置

-82.2

其他费用

-58.3

(二)按分产业

第一产业

21.1

第二产业

-66.2

其中:工业

-66.2

第三产业

0.9

其中:交通运输业

155.5

四、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亿元)

5.54

-10.0

42.15

10.1

(一)按经营地分

城镇

3.77

-8.7

28.19

9.9

乡村

1.77

-12.7

13.96

10.5

(二)按消费形态分

餐饮收入

0.83

-15.6

6.91

12.9

商品零售

4.71

-8.9

35.24

9.6

五、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元)

10544

13.0

(一)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18115

11.1

(二)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6373

13.6

注:1.地区生产总值、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及其分类项目增长速度按可比价计算。2.此表中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存在总计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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