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江县统计局关于2021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工作安排的通知

来源:通江县统计局 浏览量: 发布时间:2021-07-26 11:02 字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巴中市光雾山诺水河风景名胜区诺水河管理处,川陕革命根据地旧址(巴中)管理局,壁州街道办事处、县工业园、高明新区管委会,县级各部门,中央、省、市驻通单位:

根据四川省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2021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川统考办字〔2021〕1号)要求,现就做好2021年度全市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一)报名及打印准考证时间安排。

1.报名时间:8月1日至8月17日。

2.资格核验时间:8月1日至8月18日。

3.网上缴费时间:8月1日至8月18日。

4.准考证打印时间:10月11日至10月16日。

(二)考试时间和考试科目。

2021年度统计专业技术初级、中级和高级资格考试日期均定为10月17日(星期日)。

初级资格考试时间及考试科目为:

09:00—11:30      统计学和统计法基础知识

14:00—16:30      统计专业知识和实务

中级资格考试时间及考试科目为:

09:00—11:30      统计基础理论及相关知识

14:00—16:30      统计工作实务

(注:初级、中级资格考试采取闭卷笔答方式。)

高级资格考试时间及考试科目为:

09:00—12:00      高级统计实务与案例分析

(注:高级资格考试采取开卷笔答方式。)

二、报考条件

根据《关于深化统计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0〕16号)规定,参加统计专业初、中、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报考条件遵照以下执行: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统计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

(二)具备良好的统计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自觉维护统计数据真实性,坚决抵制统计造假、弄虚作假。

(三)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按照要求参加继续教育。

(四)报名参加统计专业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第(一)(二)(三)项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含高中、中专、职高、技校,下同)及以上学历。

(五)报名参加统计专业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第(一)(二)(三)项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高中毕业并取得初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从事统计工作满10年;

2.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统计工作满6年;

3.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统计工作满4年;

4.具备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统计工作满2年;

5.具备硕士学位,从事统计工作满1年;

6.具备博士学位。

(六)报名参加统计专业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第(一)(二)(三)项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中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统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10年;

2.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中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统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

3.具备博士学位,取得中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统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2年。

取得经济、会计、审计及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数学、统计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符合以上学历、年限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高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三、考试大纲

2021年度统计专业技术初级、中级、高级资格考试均使用2021年度新版的考试大纲。各级别考试大纲均已公布在国家统计局官网主页“网上办事”栏目内的 “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栏(http://www.stats.gov.cn/tjfw/tjzyjszgks)。

四、报名程序

该项考试报名证明事项推行告知承诺制。报名、资格核验、缴费和准考证打印等各个环节均通过网络办理。

(一)告知承诺制

2021年度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推行告知承诺制,报名考生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不愿承诺或者无法承诺的,应当提交放弃告知承诺的书面材料。申请人有不良信用记录或曾作出虚假承诺等情形的,在信用修复前,不适用告知承诺制。

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的报考人员,其“学历证明”和“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按照推行告知承诺制办理。报考人员报名时须认真阅读考试相关规定,仔细对照报考条件,报名时须按照相关要求承诺填报的信息(包括个人联系方式等)真实、准确、完整、有效且符合报考条件,自愿承担虚假承诺的相关责任,并接受相关违纪违规处理。提供虚假承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做出考试成绩无效等处理,并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

不愿采用告知承诺制或者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报考人员,须携带个人有效证件、工作证明、学历证书等佐证材料前往县统计局进行现场审核。

(二)网上报名

1.2021年度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采取网上报名方式,全国统一报名平台为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具体操作流程详见系统首页提示。

2.上传照片要求:白色背景,jpg格式,分辨率295px*413px,尺寸2.5cm*3.5cm,大小约10kb。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生签到册》、证书制备及认证等,请上传时慎重选用。

3.报名点选择:报名按属地划分管理,为减少报考人员跨地域流动造成疫情防控压力,报考人员原则上只能选择与现工作地、居住地一致的报名点报名。初级、中级资格考试选巴中市为考试考点,高级资格考试考点只能选择成都市。

4.在填写报名表之前须经过报名系统进行学历(学位)信息和身份信息验证,报考人员应及早进行验证操作,以免影响报名。未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学历(学位)信息查验核实的报考人员须携带身份证明和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前往报名地所在区县统计局进行现场审核。

5.报考人员在填报信息时,须仔细核对,完成缴费后信息将无法修改。

(三)准考证打印

考生准考证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制定,报考人员须在指定时段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自行打印。报考人员打印时应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件号码等个人信息,若发现有误,须在准考证打印期间(工作时间)到巴中市统计考办登记修改,否则不能参加考试。

五、考试收费标准

2021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按照统考办字〔2016〕1号文件和四川省发改委、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规定执行。即初级资格考试按每人130元标准、中级资格考试按每人126元标准收取考试考务费。高级资格考试按每人50元标准收取考试考务费。

如报考人员需要开具发票,请将开票信息报送至县统计局,由县统计局汇总后上报。

六、考试有关要求

(一)考生要严格遵守《四川省2021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期间疫情防控注意事项的公告》(详见附件1)有关规定,加强自我健康管理,主动配合做好考试疫情防控工作,确保疫情防控常态化期间考试组织实施安全、平稳、顺利。

(二)考试准备:根据新的考试大纲,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用书编写组对初、中级考试用书重新进行了编写修订,其中《统计业务知识(2021版)》为初级和中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用书(每本定价79元),《统计相关知识(2021版)》为中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用书(每本定价45元)。报考人员可在中国统计出版社、京东商城网购。中国统计出版社网购地址:http://www.zgtjcbs.com/;京东商城:北京环球视图书店。

(三)要严格考试纪律,认真遵守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场规则(详见附件2)以及《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1号令),对违反考试纪律的,按照规定严肃处理。

七、考试成绩查询

考试成绩查询服务将于考试结束两个月后在网上开通,届时考生可登陆中国人事考试网(http://www.cpta.com.cn)查询考试成绩及合格标准。

八、咨询电话

通江县2021统计职称业务交流QQ群:281154965

联系人:冯志强,13778785758

 

附件:1.四川省2021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期间疫情

        防控注意事项的公告

      2.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场规则

 

通江县统计局                  

2021年7月23日         


   附件1:

四川省2021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期间疫情防控注意事项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全力确保每一位考生安全健康,现就四川省2021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期间疫情防控注意事项公告如下:

一、请广大考生近期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通过微信小程序“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或“天府健康通”申领本人防疫健康码,并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

二、考生赴考时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要全程佩戴口罩,并做好手部卫生,同时注意社交距离。

三、每场次考试前,考生应按《准考证》要求时间提前到达考点。考生进入考点前,应当主动出示本人防疫健康码信息(绿码),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进入考点。

四、为避免影响考试,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以及与新冠病毒肺炎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有密切接触史的考生,应至少提前15天到达考点所在城市或川内其他低风险地区,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自觉接受隔离观察、健康管理和核酸检测,并于考试当天提供7天内(10月11日及以后日期)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五、请考生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遵照考场所在地防疫要求进行佩戴。

六、考试期间,考生要自觉维护考试秩序,与其他考生保持安全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考试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考试考生在考试过程中被发现或主动报告身体不适,经复测复查确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由考点负责人进行个案预判,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继续考试。考生从普通考场转移至备用隔离考场(未出考点)所耽误的时间,不再予以追加。不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按当地防疫规定妥善处置。

七、考生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考试资格,终止考试;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附件2 :

 

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场规则

 

一、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加强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安全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64号),考生在考试开始前20分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进入考场,对号入座,并将准考证和身份证放置在课桌右上角,以便监考人员查对。考试开始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开始后120分钟内,原则上不得交卷退场。

二、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考生应按照要求在试题卷、答题卡规定的位置准确填写姓名、准考证号码以及所在地区和单位等规定内容。

三、中初级试卷题目均为客观性试题,考生必须使用2B铅笔在答题卡指定位置填涂,注意对准答题号作答。如要修改,先用橡皮擦拭干净后再重新填涂。答题卡所需要填写的内容须使用黑色墨水钢笔或签字笔。

高级考试均为主观性试题,考生必须使用黑色墨水钢笔或签字笔在答题卡指定位置作答,答题字迹要清楚、工整。

各级别考生除按要求填写规定的内容以外,不得在答题卡上做其它任何标记,否则按违纪处理。

四、中初级考试采取闭卷笔答方式,允许考生携带与考试相关的文具用品。

高级考试采取开卷笔答方式,允许考生携带与考试相关的文具用品和参考书籍、资料。

各级别考生严禁携带手机、智能手表、PAD、便携式手提电脑、有存储功能的计算器等违规物品进入考场。

五、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考试开始后,要独立答卷,严禁交头接耳、交换试卷、偷看他人试题答案等,也不得自行向其他考生借用文具和资料。要保持考场安静,禁止在考场内吸烟。

六、考场工作人员要严格管理。考生进入考场后,监考人员要认真核对准考证,对已经带入考场的违禁物品统一存放在指定位置妥善保管。对违纪违规的,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1号令)处理。

七、考生不得要求监考人员解释试题。遇有试卷分发错误,试卷字迹模糊、有褶皱和污点等问题,可以举手询问。

八、考生在考试中途一般不得离开考场,如确需中途暂离考场的,须举手示意经监考人员同意并由指定人员陪同。提前交卷者,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谈论。

九、考试结束前30分钟,监考人员提醒考生时间。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考生应立即停止作答,将答题卡和草稿纸反扣在桌面上。严禁考生将试题卷、答题卡和草稿纸带出考场。监考人员要收齐试题卷、答题卡和草稿纸,确认无误封装后方可离开考场。

十、除佩带考区主任、主考、巡视、监考等有关工作标志的人员外,与考试无关人员不得进入考场。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