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四川监管局: 以“四个导向”强化直达资金常态化监管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网站 浏览量: 发布时间:2021-04-20 10:14 字号:

财政部四川监管局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特殊转移支付机制的决策部署,落实财政部进一步做好直达资金监管的工作要求,坚持“四个导向”监管模式,切实夯实质量基础,守牢直达资金规范化支出“主阵地”,确保资金直达市县基层、直接惠企利民。

一、坚持目标导向,确保项目绩效

以全面掌握直达资金工作情况、规范资金管理、提高资金效益为工作目标,扎实开展监管工作。一是共享信息,掌握资金全过程情况。加强与西藏自治区财政厅的沟通交流,建立信息共享机制,避免重复监管,提高工作效率。财政厅定期统计资金分配下达情况,监管局每月选择部分县和项目针对重点支出方向开展现场监管,做到直达资金全过程情况心中有数。二是加强督导,促进资金规范管理。监管局一方面全面了解自治区财政厅直达资金工作机构的组建、资金管理制度的建设和执行等情况;另一方面,详细了解地市财政部门直达资金分配、下达和使用的管理模式,针对不同地市的特殊情况,为地市财政部门建立健全管理制度、规范资金管理提出意见建议。三是注重绩效,充分发挥资金效益。现场督导中,认真查看项目绩效填报内容,核对项目进度和预期效果,既总结项目进度快、绩效明显等成功经验,同时也分析项目进展缓慢、资金拨付滞后等问题原因,督促地市财政部门和项目实施单位加快项目进度,尽快实现支出。

二、坚持问题导向,守住安全底线

一是强化资金分配监管,确保资金下达安全。定期与财政厅核对财政部直达资金下达文件,了解资金分配下达原则和资金使用范围,确保资金严格按照规定分配,及时下达至各地市财政。二是梳理资金支出范围,确保资金流向安全。了解各类直达资金的使用范围,紧盯资金流向和具体使用情况。从预警信息入手导出电子台账,逐一排查是否存在违规将资金转至预算单位实有资金账户、将资金用于建设政府性楼堂馆所和政绩工程、用于清偿政府拖欠的民营中小企业账款等情况。三是逐项落实问题整改,确保资金使用安全。坚持每天登录直达资金监控系统,处理监控系统业务督促信息和预警信息,及时和财政厅联系,核实存疑项目情况、跟踪落实、作好记录,坚持查改结合,即查即改,确保资金使用合规。

三、坚持结果导向,实行分类施策

以结果为导向分析阶段性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区分类型采取措施。一是持续关注监控平台,切实解决数据规范性问题。坚持谁下达预算、谁负责对口资金监控工作要求,层层动态跟踪直达资金支出情况和数据信息录入情况,督导督战支出进度,督导督促数据信息规范录入,坚决避免实际情况与监控系统显示情况相互脱节、互不衔接的问题。二是督促部门协作,狠抓项目建设缓慢问题。督促财政部门加强与项目主管部门沟通协调,实时了解掌握项目前期准备工作情况、项目建设进展情况,协同做好项目落地工作,加快推进项目建设进度。对于前期准备工作不充分、建设条件不成熟的项目资金,按照文件规定适时调整资金使用方向,坚决避免大量直达资金长期闲置不用。

四、坚持责任导向,层层传导压力

一是全面监控、实地抽查,落实监管局监管责任。认真学习财政部关于直达资金常态化监管相关文件要求,及时了解掌握直达资金工作情况。结合四川和西藏实际情况,制定《财政部四川监管局财政直达资金监控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要求、监控内容、保障和实施措施,每月开展实地抽查。二是强化沟通、协调配合,落实财政厅主体责任。督促西藏自治区各级财政部门高度重视,深入学习直达资金相关政策要求、文件规范,进一步加强直达资金分配、拨付和使用管理;压实西藏自治区财政厅主体责任,按照“省负总责”要求,既当好“过路财神”,又不做“甩手掌柜”。自治区财政厅通过会议、业务培训、文件规范等方式切实加强了对市县的指导。三是加强督导、实地抽查,落实地市财政直接责任。根据日常对监控平台系统数据的分析和记录,有针对性地对地市财政部门进行现场督导,及时解惑答疑,确保政策理解执行不走样,协助推进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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