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卫健部门开出今年1号和2号罚单

来源:巴中日报 作者:巴中日报全媒体记者李建军 浏览量: 发布时间:2022-02-15 10:36 字号:

  2月10日,市卫生健康委开出今年“1号”和“2号”罚单,对两家违规医疗单位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2月10日,市卫生健康委执法人员在对巴中九天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单位存在运输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样本的护送人员只有1人、1个转运箱同时盛放4个核酸采样点的核酸采样样本的行为,违反了《可感染人类的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运输管理规定》第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给予该单位警告的行政处罚。这也是我市市级卫生健康部门今年开出的“1号”罚单。

  同一天,执法人员在对巴中经济开发区第二人民医院(四川巴中经济开发区西锦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检查时发现,该单位存在未将医疗废物按类别分置于专用容器的行为,违反了《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给予该单位警告的行政处罚。

  “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违规行为实行‘零容忍’。”市卫生健康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来源:《巴中日报》2022年2月15日A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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