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江县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征集建立完善《通江县城镇(乡)居民生活用天然气销售价格顺调工作办法》听证会参加人的公告(一)
为提高政府价格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和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四川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建立健全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的意见》(川发改价格〔2014〕755号)、四川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2021年居民用气销售价格调整有关工作的通知》(川发改价格函〔2021〕243号)等文件精神及有关价格改革政策规定,拟召开建立“通江县城镇(乡)居民生活用天然气销售价格顺调工作办法”听证会,现就征集听证会参加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对建立完善“通江县城镇(乡)居民生活用天然气销售价格顺调工作办法”进行听证(具体听证方案、听证会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听证会人员构成
本次听证会设听证人、听证会参加人、新闻媒体、旁听人员。
三、听证会参加人员产生方式
(一)听证人,由通江县发展和改革局工作人员担任。
(二)听证会参加人,本次听证会参加人拟设26名。具体构成为:1.消费者12名;2.经营者2名,华润燃气有限公司、易创燃气有限公司各1名;3.消费者协会1名;4.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1名;4.政府部门9名。
(三)新闻媒体1名,旁听人员2名。
(四)参加听证会相关人员产生方式:消费者和旁听人员采取自愿报名和消费者组织或其他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产生;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政府相关部门参加人由县发改局聘请。
四、报名条件及时间
(一)听证会参加人员必须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公正公平的工作态度,有一定的调查研究、分析问题和语言表达能力,能够真实反映意见;遵守听证会纪律;同意公开必要的个人信息。
(二)报名时间:2021年9月10日—9月24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报名时须持本人身份证到通江县发展和改革局报名并填写相关信息表。
报名地点:通江县壁州街道石牛大道403号红峰大厦16楼1631室
联系人:杨英姿,联系电话:13882405971。
特此公告
通江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