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建立完善《通江县城镇(乡)居民生活用天然气销售价格顺调工作办法》听证会的公告(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国家发改委令2017第7号)、《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国家发改委令2018第21号)等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召开建立“通江县城镇(乡)居民生活用天然气销售价格顺调工作办法”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议时间
2021年11月 16日(星期二)上午9︰00
二、听证会议地点
通江县发展和改革局1632会议室
三、听证事项
对《通江县城镇(乡)居民生活用天然气销售价格顺调工作办法》方案进行听证。
四、听证方案要点
建立并完善居民生活用气销售价格与上游供气价格顺价调整办法。因上游供气价格调整对下游天然气销售价格影响较大,每次上游供气价格调整后,若频繁召开天然气价格调整听证会,既增加社会、行政成本,又造成不必要浪费;如果不及时调整下游销售气价,政策性增加的成本难以消化,影响安全供气以及企业发展。因此,按照国家、省相关规定,拟建立并完善居民生活用气销售价格与上游供气价格顺价调整办法,今后,若国家调整上游供气价格(含出厂价格、管输费),下游供气终端销售价格同步(或同幅度)调整,可不再召开价格调整听证会,由企业提出调价申请,经价格行政主管部门调查核实后,拟定方案报县人民政府审批后实施。除上游供气价格调整以外,因其他原因而调整下游供气销售价格的,仍须按照法定程序办理。
五、听证会参加人员名单
(一)消费者参加人(12人)
李述岚 自由职业者
杨永盛 自由职业者
程榆林 自由职业者
张国香 自由职业者
郭峰华 个体从业
周念斌 自由职业者
黄 敏 新华保险公司主管
蒲会志 自由职业者
杜春良 自由职业者
岳晓花 自由职业者
龙 忠 自由职业者
张国良 个体从业
(二)经营者参加人(2人)
张 黎 通江县华润然气有限责任公司财物总监
何 潇 通江县易创然气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
(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人(2人)
王志强 通江县人大联络室副主任、人大代表
李长林 通江县沁源春酒店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县政协委员
(四)乡镇、部门、社区(会)组织参加人(10人)
李 亚 通江县司法局合法性审查股股长
李元会 通江县财政局经建股
隆 韬 通江县住建局
吴纯益 通江县民政局救助股股长
王长江 通江县市场监管局
杜少林 通江县天然气办副主任
杨 蓉 通江县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办公室
王 瑞 民胜镇人民政府项目主任
陈 娅 诺水河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何东芹 壁州街道办事处
(五)新闻媒体代表1人
(六)旁听人员(2人)
景 宵 自由职业者
龙江兰 自由职业者
(七)听证人(县发改局)(待定)
特此公告
通江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