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建立完善《通江县城镇(乡)居民生活用天然气销售价格顺调工作办法》听证会的公告(二)

来源:县发改局 作者:县发改局 浏览量: 发布时间:2021-10-25 15:18 字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国家发改委令2017第7号)、《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国家发改委令2018第21号)等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召开建立“通江县城镇(乡)居民生活用天然气销售价格顺调工作办法”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议时间

2021年11月 16日(星期二)上午9︰00

二、听证会议地点

通江县发展和改革局1632会议室

三、听证事项

对《通江县城镇(乡)居民生活用天然气销售价格顺调工作办法》方案进行听证。

四、听证方案要点

建立并完善居民生活用气销售价格与上游供气价格顺价调整办法。因上游供气价格调整对下游天然气销售价格影响较大,每次上游供气价格调整后,若频繁召开天然气价格调整听证会,既增加社会、行政成本,又造成不必要浪费;如果不及时调整下游销售气价,政策性增加的成本难以消化,影响安全供气以及企业发展。因此,按照国家、省相关规定,拟建立并完善居民生活用气销售价格与上游供气价格顺价调整办法,今后,若国家调整上游供气价格(含出厂价格、管输费),下游供气终端销售价格同步(或同幅度)调整,可不再召开价格调整听证会,由企业提出调价申请,经价格行政主管部门调查核实后,拟定方案报县人民政府审批后实施。除上游供气价格调整以外,因其他原因而调整下游供气销售价格的,仍须按照法定程序办理。

五、听证会参加人员名单

(一)消费者参加人(12人)

李述岚      自由职业者

杨永盛      自由职业者

程榆林      自由职业者

张国香      自由职业者

郭峰华      个体从业

周念斌      自由职业者

黄  敏      新华保险公司主管

蒲会志      自由职业者

杜春良      自由职业者

岳晓花      自由职业者

龙  忠      自由职业者

张国良    个体从业

(二)经营者参加人(2人)

张  黎    通江县华润然气有限责任公司财物总监

何  潇    通江县易创然气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

(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人(2人)

王志强    通江县人大联络室副主任、人大代表

李长林    通江县沁源春酒店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县政协委员

(四)乡镇、部门、社区(会)组织参加人(10人)

李  亚     通江县司法局合法性审查股股长

李元会     通江县财政局经建股

隆  韬     通江县住建局

吴纯益     通江县民政局救助股股长

王长江     通江县市场监管局

杜少林     通江县天然气办副主任

杨  蓉     通江县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办公室

王  瑞     民胜镇人民政府项目主任

陈  娅     诺水河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何东芹     壁州街道办事处

(五)新闻媒体代表1人

(六)旁听人员(2人)

景  宵    自由职业者

龙江兰    自由职业者

(七)听证人(县发改局)(待定)     

特此公告

通江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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