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调整通江县示范幼儿园收费标准》听证会参加人的公告

来源:县发改局 作者:县发改局 浏览量: 发布时间:2021-10-25 15:42 字号:

为深入促进学前教育事业科学、持续、健康发展,进一步规范公办幼儿园收费行为,保障受教育者和幼儿园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等相关规定,我局拟定于2021年12月召开“调整通江县示范幼儿园收费标准”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调整通江县示范幼儿园收费标准”(具体听证方案、听证会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听证会人员构成

本次听证会设听证人,听证会参加人,新闻媒体,旁听人员。

    三、听证会参加人员产生方式及报名时间

(一)听证人:由通江县发展和改革局工作人员担任。

(二)听证会参加人:本次听证会参加人拟设 27名。具体构成为:1、消费者12名;2、经营者2名,利益相关方2名;3、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1名;4、县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办公室1名、5、政府部门8名(县财政局、县教科体局、县司法局、县民政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壁州街道办事处、诺江镇人民政府、高明新区管委会)。

(三)新闻媒体1名,旁听人员2名。

(四)参加听证会相关人员产生方式:消费者和旁听人员采取自愿报名和消费者组织或其他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产生,报名人数超过规定人数的,随机选取确定参加人;利益相关方采取自愿报名或由县教科体局推荐;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政府相关部门参加人由县发改局聘请。

 四、报名条件及时间

(一)听证会参加人员必须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公正公平的工作态度,有一定的调查研究、分析问题、语言表达能力,能够真实反映意见;热心公益事业,遵守听证会纪律;同意公开必要的个人信息。

(二)报名时间为:2021年10月25日—11月5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报名时须持本人身份证到通江县发展和改革局报名并填写相关信息表。

报名地点:通江县诺江镇红峰大厦16楼

联系人:陈佳宁,联系电话:13219311315。

特此公告。

 

 

通江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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