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通江县文教示范幼儿园保教费标准调整听证会的公告(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国家发改委令2017第7号)、《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国家发改委令2018第21号)、《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委厅﹝2019﹞55号)等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召开建立“通江县文教示范幼儿园保教费标准调整”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22年1月 26日(星期三)上午9︰00。
二、会议地点
通江县发展和改革局1611会议室。
三、听证事项
对《关于调整通江县文教示范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听证方案》进行听证。
四、听证方案要点
(一)成本监审结论。根据成本监审的相关规定,通过对通江县文教示范幼儿园2018-2020年幼儿园的实际运行成本进行监审,核定2018年生均教育成本每生每期1896.69元,核定2019年生均教育成本每生每期1799.21元,核定2020年生均教育成本每生每期1720.12元,三年生均教育平均成本每生每期1805.34元。
(二)保教费拟调标准。根据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办园成本、幼儿园类别和群众承受能力等因素,合理调整通江县文教示范保教费收费标准。方案1:通江县文教示范幼儿园为“四川省示范性幼儿园”,拟建议保教费收费标准调整为1750元/生.期,提高幅度为34.6%。方案2:拟建议保教费收费标准调整为1800元/生.期,提高幅度为38.4%。
五、听证会参加人员名单
(一)消费者参加人(12人)
胡 建 县委办干部
马 铭 县教研室干部
闫俊杰 县就业局干部
苟 平 自由职业者
屈端仪 自由职业者
高华蓉 自由职业者
赵星舜 自由职业者
陈育育 自由职业者
李芙蓉 自由职业者
朱 彬 自由职业者
张智顺 自由职业者
何 坚 自由职业者
(二)经营者参加人(2人)
黄安家 通江县教科体局干部
张 莉 通江县文教示范幼儿园
(三)利益相关方(2人)
张 霞 通江县三小附属幼儿园
蒲丽娟 通江春长坪晨东幼儿园
(四)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人(2人)
李 芯 通江县人大常委会教工委主任
吴国斌 通江县实验小学党支部副书记、县政协委员
(五)乡镇、部门、社区(会)组织参加人(9人)
李 娅 通江县司法局合法性审查股股长
张丽琼 通江县财政局经建股股长
李 杰 通江县民政局救助股股长
王长江 通江县市场监管局
王国兵 通江县教科体局
杨 蓉 通江县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办公室
何文轩 诺江镇人民政府干部
李碧兰 高明新区管理委员会干部
赵 野 壁州街道办事处
(五)新闻媒体代表1人
景新春 县融媒体中心干部
(六)旁听人员(2人)
董顺川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干部
杨 培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干部
(七)听证人(县发改局)(待定)
特此公告。
通江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