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2家医药机构纳入谈判药品“双通道”定点医药机构

来源:巴中日报 作者:巴中日报全媒体记者李建军 浏览量: 发布时间:2022-03-10 09:42 字号:

  在3月9日省医疗保障局公布的四川省“双通道”定点医药机构名单中,我市多家医药机构被纳入定点认定医疗机构、定点治疗医疗机构、定点供药医疗机构和定点供药药店,标志着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正式在我市落地。

  此次纳入“双通道”的定点医疗机构包括巴中市中心医院、巴中市中医院、恩阳区人民医院、四川友好医院、南江县人民医院、通江县人民医院和通江县中医医院;纳入定点治疗医疗机构的有巴中市中心医院、巴中市中医院、恩阳区人民医院、南江县人民医院、南江县中医医院、南江县妇幼保健院、通江县人民医院和通江县中医医院;纳入定点供药医疗机构(配备单行支付药品的医疗机构)的有巴中市中心医院、巴中市中医院、恩阳区人民医院、南江县人民医院、南江县中医医院和南江县妇幼保健院;纳入定点供药药店的有鹭燕芝兰堂便民药房、巴中科伦大药房有限公司、国药控股有限公司平昌关爱店和国药控股巴中医药有限公司通江店。

  市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是指通过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两个渠道,满足谈判药品供应保障、临床使用等方面的合理需求,并同步纳入医保支付的机制,使参保患者购药更方便快捷,使用更灵活及时。参保人员在“双通道”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按照规定购药流程在“双通道”定点零售药店外购谈判药品的,按照定点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享受医保待遇。如果参保人员非住院期间在“双通道”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谈判药品,符合我市门诊慢(特)病政策的按照门诊慢(特)病管理的相关规定报销结算。


  (来源:《巴中日报》2022年3月10日A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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