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调整通江县城市公交车票价听证会的公 告(二)

来源:县发改局 浏览量: 发布时间:2022-12-29 10:56 字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国家发改委令2017第7号)、《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国家发改委令2018第21号)等相关规定,县发展和改革局决定召开通江县城市公交车票价听证会。听证会参加人已通过推荐、聘请等方式产生,听证会各项工作已准备就绪,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议时间

听证会拟定时间:2023年1月 16日(星期一)上午10︰00。

二、听证会议地点

通江县发展和改革局1611会议室。

三、听证事项

通江县城市公交车票价调整听证。

四、听证方案要点

(一)通江县城市公交成本监审情况。根据通江县交通运输管理局和通江县财政局提供的听证资料,通江县交通运输局2021年10月11日授权四川圣源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对四川省巴中运输(集团)有限公司通江分公司2018年至2020年城市公交车收入与成本费用进行了定价成本监审,根据城市公共汽车客运定价成本的合法性、合理性、相关性原则,核定2018年总成本为16397883.85元,单位成本为1.40元/人次; 2019年总成本为17818782.95元,单位成本为1.44元/人次;核定2020年总成本为15357299.79元,单位成本为1.58元/人次;综合核定三年平均单位定价成本为1.47元/人次。

(二)拟调价方案。方案一:梯次票价。主城区线路暨1路、2路、3路、8路、10路、11路、12路公交车票价从现行1.00元/人次调整为1.50元/人次;城乡融合发展部线路暨5路、7路、9路公交车票价从现行的主城区1.00元/人次、城乡融合发展部2元/人次调整为主城区1.5元/人次、城乡融合发展部2元/人次,乘客刷卡不打折,身高1.2米及以上小学生、初中生、高中生凭卡乘车仍按1.00元/人次收费;年满70岁以上老年人、1-4级残疾人、伤残军人凭证享受免费乘坐公交车的优惠政策。方案二:通票制。将城区所有公交车票价从现行1.00元/人次,城乡发展融合部线路主城区1.00元/人次、主城外2.00元/人次统一调整为2.00元/人次,主城区线路调整幅度为100%、城乡发展融合部城外价格保持不变;刷卡乘车7.5折优惠即1.5元/人次。身高1.2米及以上小学生、初中生、高中生凭卡乘车仍按1.00元/人次收费;年满70岁以上老年人、1-4级残疾人、伤残军人凭证享受免费乘坐公交车的优惠政策。

五、听证会参加人员名单

(一)消费者参加人(17人,排名不分先后)

张晓琼   保险公司

王志强    自由职业

马   涛    学生

万芙蓉  超市员工

潘能华  自由职业

何德昌  自由职业

李   军  个 体

郑明彬  个 体

秦东升  自由职业

赵   欢  自由职业

岳   芳  自由职业

方琼香  自由职业

吴元秀  自由职业

汪清伟  自由职业

王小兰  自由职业

朱小玲  退休干部

何  飞  自由职业

(二)经营者参加人及利益相关方(2人)

苟于浩   巴运集团通江县分公司经理

聂克兵   金麒麟出租汽车公司经理

(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人(2人)

覃祥芬     县人大代表

杜友雄     县政协委员

(四)政府部门参加人(12人)

杜昭曌       通江县委办

胡   鑫      通江县人大办

朱以富      通江县政府办

闫   芳      通江县政协办

王亚东      通江县司法局

蒋   红     通江县民政局

王国兵      通江县教科体局

王长江    通江县市场监管局

李晓兰    通江县国资委

赵克斌    壁州街道办事处

刘   雷      高明新区管委会

朱小川    诺江镇人民政府

(五)新闻媒体代表(1人)

屈  丹   通江县融媒体中心

(六)通江县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1人)

候小红   通江县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办公室

(七)法律专家(1人)

苟  勇     律师

(八)旁听人员(2人)

李德碧   自由职业

许小菊    自由职业

(九)听证人(4人)

徐   明    县发改局机关党委书记

肖   瑜    县财政局副局长

彭少卿   县交运局党委委员、安全总监

苟家礼   县交通综合运输服务中心主任

六、相关工作要求

1.听证会参加人员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听证会的,应当于会前以书面形式告知我局,同时提交书面意见;

2.参会人员请提前10分钟进入会场,要求遵守会场纪律,不得迟到、早退、缺席、不得随意走动。

特此公告。

通江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12月29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