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调整通江县城市公交车票价听证会的公 告(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国家发改委令2017第7号)、《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国家发改委令2018第21号)等相关规定,县发展和改革局决定召开通江县城市公交车票价听证会。听证会参加人已通过推荐、聘请等方式产生,听证会各项工作已准备就绪,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议时间
听证会拟定时间:2023年1月 16日(星期一)上午10︰00。
二、听证会议地点
通江县发展和改革局1611会议室。
三、听证事项
通江县城市公交车票价调整听证。
四、听证方案要点
(一)通江县城市公交成本监审情况。根据通江县交通运输管理局和通江县财政局提供的听证资料,通江县交通运输局2021年10月11日授权四川圣源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对四川省巴中运输(集团)有限公司通江分公司2018年至2020年城市公交车收入与成本费用进行了定价成本监审,根据城市公共汽车客运定价成本的合法性、合理性、相关性原则,核定2018年总成本为16397883.85元,单位成本为1.40元/人次; 2019年总成本为17818782.95元,单位成本为1.44元/人次;核定2020年总成本为15357299.79元,单位成本为1.58元/人次;综合核定三年平均单位定价成本为1.47元/人次。
(二)拟调价方案。方案一:梯次票价。主城区线路暨1路、2路、3路、8路、10路、11路、12路公交车票价从现行1.00元/人次调整为1.50元/人次;城乡融合发展部线路暨5路、7路、9路公交车票价从现行的主城区1.00元/人次、城乡融合发展部2元/人次调整为主城区1.5元/人次、城乡融合发展部2元/人次,乘客刷卡不打折,身高1.2米及以上小学生、初中生、高中生凭卡乘车仍按1.00元/人次收费;年满70岁以上老年人、1-4级残疾人、伤残军人凭证享受免费乘坐公交车的优惠政策。方案二:通票制。将城区所有公交车票价从现行1.00元/人次,城乡发展融合部线路主城区1.00元/人次、主城外2.00元/人次统一调整为2.00元/人次,主城区线路调整幅度为100%、城乡发展融合部城外价格保持不变;刷卡乘车7.5折优惠即1.5元/人次。身高1.2米及以上小学生、初中生、高中生凭卡乘车仍按1.00元/人次收费;年满70岁以上老年人、1-4级残疾人、伤残军人凭证享受免费乘坐公交车的优惠政策。
五、听证会参加人员名单
(一)消费者参加人(17人,排名不分先后)
张晓琼 保险公司
王志强 自由职业
马 涛 学生
万芙蓉 超市员工
潘能华 自由职业
何德昌 自由职业
李 军 个 体
郑明彬 个 体
秦东升 自由职业
赵 欢 自由职业
岳 芳 自由职业
方琼香 自由职业
吴元秀 自由职业
汪清伟 自由职业
王小兰 自由职业
朱小玲 退休干部
何 飞 自由职业
(二)经营者参加人及利益相关方(2人)
苟于浩 巴运集团通江县分公司经理
聂克兵 金麒麟出租汽车公司经理
(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人(2人)
覃祥芬 县人大代表
杜友雄 县政协委员
(四)政府部门参加人(12人)
杜昭曌 通江县委办
胡 鑫 通江县人大办
朱以富 通江县政府办
闫 芳 通江县政协办
王亚东 通江县司法局
蒋 红 通江县民政局
王国兵 通江县教科体局
王长江 通江县市场监管局
李晓兰 通江县国资委
赵克斌 壁州街道办事处
刘 雷 高明新区管委会
朱小川 诺江镇人民政府
(五)新闻媒体代表(1人)
屈 丹 通江县融媒体中心
(六)通江县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1人)
候小红 通江县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办公室
(七)法律专家(1人)
苟 勇 律师
(八)旁听人员(2人)
李德碧 自由职业
许小菊 自由职业
(九)听证人(4人)
徐 明 县发改局机关党委书记
肖 瑜 县财政局副局长
彭少卿 县交运局党委委员、安全总监
苟家礼 县交通综合运输服务中心主任
六、相关工作要求
1.听证会参加人员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听证会的,应当于会前以书面形式告知我局,同时提交书面意见;
2.参会人员请提前10分钟进入会场,要求遵守会场纪律,不得迟到、早退、缺席、不得随意走动。
特此公告。
通江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