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通江县居民生活用气销售价格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易创)

来源:县发改局 浏览量: 发布时间:2023-02-27 14:23 字号:

四川易创燃气有限公司:

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关于做好2021年居民用气销售价格调整有关工作的通知》(川发改价格函〔2021〕243 号)文件精神,按照合理疏导终端销售价格的要求,县发展和改革局拟定了调整通江县居民生活用气销售价格实施方案,经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调整后的居民生活用气价格

第一阶梯由立方米2.29元调整为2.37元,第二阶梯由每立方米2.75元调整为2.84元,第三阶梯由立方米3.44元调整为3.56元,合表用户由立方米2.52元调整为2.61元。

二、执行时间

自2023年3月1日抄表计量执行

三、执行居民气价的非居民用户可自主选择价格类别

对学校、社会福利场所、宗教场所、城乡社区居委会等执行居民气价的非居民用户,仍按现行办法执行,用户也可自主选择执行居民气价或非居民气价类别。一经选定,应在12个月内保持不变,双方以供用气合同约定。

四、保障措施

居民生活用气价格调整后,燃气企业及相关部门要加强生产组织和供需衔接,充分保障供应和市场平稳运行,切实维护天然气市场秩序,同时做好此次居民用气调整的宣传解释工作,引导社会舆论准确把握和解读相关政策规定及政策意图,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营造良好舆论环境,确保理顺居民用气价格平稳实施。


通江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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