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程>等四个规程的通知》(川民发〔2017〕155号)、巴中市人民政府《巴中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巴市令第39号)相关规定,现将2022年2月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附件:通江县2022年3月城乡低保家庭花名册.xlsx
通江县民政局
2022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