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季风暴”专项执行行动:我县依法对壁州街道壁山东路一房屋实施强制执行

来源:县融媒体中心 浏览量: 发布时间:2021-11-03 08:50 字号:

为认真贯彻落实县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坚持打通“大通道”、做强“主干线”、畅通“微循环”,助推我县争创省级“交通强县”试点县。11月2日上午,在县委政法委牵头组织下,公安、交警、住建、壁州街道等部门通力协助,来自全市两级法院“秋季风暴”专项执行行动的干警依法对壁州街道壁山东路104号房屋实施强制执行。

该房屋紧邻环城南路。环城南路是连接县城东西方向的重要通道,常年因路窄、车多、积水等问题,成为车辆通行的“堵点”、百姓出行的“难点”、城市形象的“痛点”。为加快推进环城南路项目建设,优化县城道路路网结构,提升县城东西方向通行能力,县委县政府决定于2018年启动环城南路建设工程(扩建为双向四车道,沥青混凝土路面),将米某富的房屋纳入征收范围,因米某富始终坚持远远超过法定赔偿标准的补偿要求,相关部门多次上门沟通未果,致使征收协议一直无法达成,严重阻碍项目建设进度。

2019年1月25日,县人民政府依法于对米某富作出《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米某富收到决定书后不服,分别向巴中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巴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并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巴中市人民政府于2019年5月16日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书》,巴中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9年11月29日作出(2019)川行初9号《行政判决书》,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20年6月28日作出(2020)川行终390号《行政判决书》,最高人民法院于2021年6月21日作出(2021)最高法行申3896号《行政裁定书》,均被驳回诉讼请求,维持原判。

为加快项目建设工程进度,确保在春节之前建成投用,彻底缓解该路段交通拥堵问题,县人民政府依法进行了催告后仍未履行,随向县法院依法申请强制拆除,县法院立案后依法向米某富发出《执行通知书》和发布了强制腾退公告,米某富仍未履行,依法进行了强制腾空并交付征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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