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应对科学性 我市修订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重污染天气预警需提前24小时以上发布

来源:巴中日报 作者:巴中日报全媒体记者 张维 浏览量: 发布时间:2021-12-02 10:27 字号:

  重污染天气预警级别

  从低到高分为黄色、橙色和红色三级

  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

  重污染天气可能出现的时间、范围、污染程度、主要污染物、预警级别等

  本报讯  日前,我市印发《巴中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0年修订)修改单》,根据新修订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重污染天气预警级别统一由低到高分为黄色、橙色和红色预警三级。重污染天气预警原则上需提前24小时以上发布。

  “对我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再次修改的目的,是为进一步提升重污染天气应对的科学性、准确性、有效性,促进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保障人民群众身心健康。”市生态环境局大气科负责人付绍川介绍。

  新修订后的预案将预警分级修改为,重污染天气预警级别统一由低到高分为黄色、橙色和红色预警三级,当预测发生前后两次重污染过程,且间隔时间未达到解除预警条件时,应按一次重污染过程计算,从高级别启动预警。

  将黄色预警条件修改为,预测AQI(空气质量指数)日均值>200(或PM2.5浓度>115微克每立方米)持续2天(48小时)及以上,或O3(臭氧)日最大8小时浓度>215微克每立方米持续2天及以上,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将橙色预警条件修改为,预测AQI日均值>200持续3天(72小时)及以上,或预测PM2.5浓度>115微克每立方米持续3天(72小时)及以上且PM2.5浓度>150微克每立方米持续1天(24小时)及以上,或O3日最大8小时浓度>215微克每立方米持续3天及以上且O3日最大8小时浓度>265微克每立方米持续1天及以上,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

  将发布时间修改为,重污染天气预警原则上提前24小时以上发布,若遇特殊气象条件未能提前发布,判断满足预警条件可立即发布预警启动信息。预警启动信息包括重污染天气可能出现的时间、范围、污染程度、主要污染物、预警级别等。

  在预警解除与调整方面,也进一步修改明确预警解除、预警等级调整与预警发布的主体及程序一致。当空气质量改善到相应级别预警启动标准以下,且预测将持续36小时以上时,可以降低预警级别或解除预警,并提前发布信息。当空气质量已经达到现有预警更高级别污染,且预测未来24小时内不会有明显改善时,应调整至相应级别预警,启动相应级别应对措施。


  (来源:《巴中日报》2021年12月2日A4版)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