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举行新闻发布会专题解读全国首部专门针对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管理的地方性法规
举报消防隐患请拨打“12345”

来源:四川日报 作者:四川日报全媒体记者赵荣昌张明海 浏览量: 发布时间:2021-12-17 10:06 字号:

今后,四川原火灾隐患举报投诉电话96119将整体并入“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这是记者12月16日从省政府新闻办在成都举行的解读《四川省公共消防设施条例》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的。
  《四川省公共消防设施条例》于今年11月9日起正式实施,是全国唯一一部专门针对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管理的地方性法规。新闻发布会上,来自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自然资源厅和四川省消防救援总队的有关负责人就新修订实施的《条例》进行专题解读,并就消防车通道被占用、市政消防供水、公共消防设施国土空间规划等问题结合实际案例进行分析。
  近年来,四川消防安全形势总体保持稳定,但仍呈现出火灾总量大、伤亡多,火灾风险高、管控难等特点。加之四川特殊的地理、气象条件,各类自然灾害易发、多发、频发,消防工作面临较大的困难和挑战。新修订的《条例》主要针对城镇化水平提高,新城区开发、旧城区和城中村改造等城市建设推进的实际需要,使其与修改后的《消防法》衔接,提高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和维护管理水平。
  比如,《条例》规定,存在因工程建设等原因影响公共消防设施使用或者妨碍消防车通行,未落实应急保障措施;拆迁、销毁公共消防设施,没有补建方案或者替代方案等情况,消防救援机构将责令相关单位改正,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对于违法行为的处理,《条例》明确,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和单位存在“未按照城乡消防规划和国家有关标准安装、维修市政消火栓的”等六类行为之一,造成严重后果的,将由有权机关对相关责任人员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来源:《四川日报》2021年12月17日0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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