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通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入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的通知》

来源:县行政审批局 浏览量: 发布时间:2023-08-14 15:32 字号:

为贯彻落实《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入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的通知》(巴府办发〔2023〕9号)要求,通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深入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的通知》(下称《通知》),明确了通江县实施跨部门综合监管的目标任务、监管事项等,全面落实了跨部门综合监管责任,为进一步提高政府监管效能,切实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成本提供了行动指南。

一、制定依据和必要性

《通知》围绕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开展跨部门综合监管的系列决策部署,结合本地实际,从3个方面明确了9项工作任务。《通知》的出台对于提高政府监管效能,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推动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目标任务

一是建立跨部门综合监管运行机制。包括建立联合会商机制,定期分析研判、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共性突出问题和需联合会商的重大事项;完善跨部门综合监管制度规则,采用“双随机、一公开”,结合监管对象信用等级和风险分类,对涉及行业性、区域性违法违规行为或普遍性、多发性问题,组织开展跨部门联合检查或专项整治。

二是明确跨部门综合监管目标任务。包括动态管理跨部门综合监管重点事项清单;分事项健全跨部门综合监管工作机制,统筹制定包含风险隐患发现处置、监管信息共享、线索问题移送转办等内容的综合监管工作方案;加强跨部门综合监管支撑能力建设,运用非现场监管,对重点监管对象实行全时段动态监管,减少监管盲区;推动跨部门综合监管创新示范,建立实施综合监管“一业一册”,一次性告知市场主体合规经营要求,稳定市场主体监管预期。

三是强化跨部门综合监管保障措施。包括加强组织实施,强化统筹协调,加大监管保障,确保责任明确、保障到位、任务落实;强化督查考核,将跨部门综合监管工作纳入“一网通办”和优化营商环境重点工作,指导推动工作有序开展;做好宣传培训,及时总结推广经验做法,加大宣传力度,提升跨部门综合监管的社会影响力和公众知晓度。

三、解读单位和解读人

解读机构:通江县行政审批局
    解读人:向磊
    联系电话:0827-8668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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