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房屋自建补助款迟迟未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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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编号: BZQ20231016105055805 来信时间: 2023-10-16 10:55
信件类型: 求决 姓名: 闫****
内容: 李书记及县委、县政府所有领导们: 大家好!你们辛苦了! 本人及侄儿:闫兵 在本村社的泥土瓦房于2008年地震后村委确认为严重危房。2018年按照村干部宣传贯彻并严格落实执行:省、市、县实施脱贫攻坚新农村建设系列政策:愿意到新农村去的国家统一出资金,实施统一建房,农民不需要出一分钱,不愿意到新农村的,可以在原旧房拆除后在原地基基础上自建房屋并每户补助2万元的政策 。当时, 我们为减轻县镇的资金负担,为更加需扶贫的人出一份力,选择了将危房全部拆除,在原地基基础上建房。房屋建设完毕几年了,到现在只是补助了每户6千元,后续资金到现在迟迟未到。 请书记百忙之中安排相关人员核实: 1、以上村委干部在农村宣传的相关政策的真实性? 2、房屋尾款不到位的原因是什么?何时到位?是否普遍存在此问题? 3、这只是一个小小问题:举一反三,逐一督导整改为盼!
答复情况:
答复单位:通江县杨柏镇人民政府    答复时间:2023-10-18 14:21

答复意见:

尊敬的来信人:

    您好!首先感谢您对杨柏镇社会事务的关心和关注。您留言咨询“建房补助资金未全部兑现”的事项,经调查核实回复如下:

    为了贯彻落实中央关于脱贫攻坚的工作部署,实现2020年农村贫困人口住房安全有保障和基本完成存量危旧房改造的任务目标,根据川建村镇发【2018】244号、通脱贫领【2017】7号文件精神,2018年农村危旧房改造资金省对下标准为:一是建档立卡贫困D级危房按照2万/户作为资金测算标准。二是建档立卡贫困户C级危房和其他三类重点对象按照贫困地区1.3万/户。具体到改造户的分类分档补助标准,由县(市、区)人民政府,在任务总量不变的前提下,结合农户贫困程度、房屋危险程度、改造方式和当地实际具体确定。
    经查阅相关资料,您和闫兵均是按13000/户的标准实施危改,目前您两家都已兑现11600元(2019年12月3日兑现6000元,2021年4月2日兑现5600元),还下欠1400元未兑现属实。因近年全县脱贫攻坚项目工程建设量大,资金暂时紧缺,杨柏镇人民政府多次向县政府汇报争取资金,待有资金下拨,将及时兑现给你们,请您放心!
    若您还有其他问题需反映,可当面或来电咨询,联系电话:0827--7374001。
                       
通江县杨柏镇人民政府        
2023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