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每年街道办人员来收取垃圾费清运费的合法性及收费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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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编号: BZQ20231101160848146 来信时间: 2023-11-01 16:48
信件类型: 咨询 姓名: 韩****
内容: 城乡建设局: 近日有三位自称璧州街道办的三位同志来到本人经营的门市收取垃圾清运费,上门时并没有主动出示相关收费依据和工作证明,并全凭个人感觉估计门市平米来收取大概费用,虽有疑惑但我还是交纳相关费用。 随后我在政府网站查询了相关信息,查询到了【关于公开征求《通江县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但并没有显示具体收费标准和具体是由谁来收取此费用。 所以烦请解释,以解除本人疑惑。
答复情况:
答复单位:通江县壁州街道办事处    答复时间:2023-11-03 09:15

答复意见:

尊敬的来信人:

    您好!您来信反映收取垃圾处理费的相关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经核,物业收取的是小区内部垃圾清理费,社区代收的是整个城区居民日常生活所产生的垃圾的清理运输及处理的费用,符合文件规定及程序。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四川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等目录清单的通知》(川财税{2020}19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省物价局等部门关于四川省城市生活垃圾及危险废物处理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川办发{20006}28号)的文件精神; 《通江县城区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方案》经县人民政府十八届第135次常务会议审定通过。依据通江县发展和改革局、通江县财政局、通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文件《关于城镇垃圾处理费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壁州街道办事处的所属社区开始对辖区内收取垃圾处理费。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通江县壁州街道办事处        

                 2023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