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社保问题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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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编号: 20240102153133927 来信时间: 2024-01-02 15:33
信件类型: 咨询 姓名: 何****
内容: 1.请问农村失地养老保险与职工养老保险是否可以同时享受? 2.农村失地养老保险个人缴纳部分是什么情况呢? 是一次性缴费还是每年缴纳? 3.农村失地养老保险退休后大概领取金额是多少呢?(例如28岁开始缴纳)
答复情况:
答复单位:通江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答复时间:2024-01-05 11:41

答复意见:

尊敬的来信人:
    您好!您来信咨询关于社保的问题已收悉,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关于农村失地养老保险与职工养老保险是否可以同时享受的问题。农村失地养老保险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不能同时享受,每个人仅能领取一份养老保险待遇。
    二、关于农村失地养老保险个人缴纳部分的问题。根据川人社发〔2018〕46号文件,养老保险补偿费所需资金从经批准的安置补助费和用于被征地农户的土地补偿费中统一安排,两项费用尚不足以支付的,按城镇批次实施土地征收的由当地政府从国有土地有偿使用收入中解决,城镇规划区外按建设项目办理土地征收的列入划拨和出让土地成本。
    三、关于农村失地养老保险退休后大概领取金额的问题。因每人缴费年限、缴费档次和省平均工资不同,无法测算具体领取金额。
    感谢您对社会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如有不清楚的欢迎您来电咨询:0827-7112300。

通江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2024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