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教师健康保障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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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编号: 20240110130451554 来信时间: 2024-01-10 13:51
信件类型: 咨询 姓名: 谢****
内容: 县长,您好,我是通江县一名教师的家属,本人家属自2020年事业编考试体检以来,未曾被安排参加任何体检,我想咨询一下,关于教师健康体检,贵县是什么样的政策,教师群体的身体健康状况,我想是保障教育事业的前提。 望予以答复
答复情况:
答复单位:通江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    答复时间:2024-01-12 14:43

答复意见:

尊敬的来信人: 
    您好!您留言咨询的“关于教师健康保障”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教师健康是教师专业成长的基石,事关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六章第二十九条规定:“教师的医疗同当地国家公务员享受同等的待遇,定期对教师进行身体健康检查,并因地制宜安排教师进行休养。”为保障教职工身体健康,帮助教职工全面了解自身健康状况,结合我县实际情况,一是各校通过有针对性地开展健康教育、健康促进活动,使干部职工树立正确的健康观念,不断提高健康意识;二是鼓励学校结合自身经济状况,创造条件积极组织教师开展体检工作。 
    教师健康体检的具体事宜可咨询相关学校或我局德卫艺股(联系电话:0827-7221527)了解。我局也将加强对学校教师健康工作的督导,确保教师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感谢您对学校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通江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         
2024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