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路毁坏房屋以及耕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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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编号: | BZQ20240217115425634 | 来信时间: | 2024-02-17 11: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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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 举报 | 姓名: | 何**** |
内容: | 尊敬的县委书记您好,我是四川省巴中市通江县新场镇红岩村村民,住在S204一级公路16桩桥下面,本人是户主马光山,身份证号:513025********6019。通江县人民政府为给老百姓谋福利,希望民生大发展,自2020年开工修建一级公路s204,我们积极配合当地政府和施工方,但是当地政府和施工方给我们带来了一系列问题:1、施工方施工时随意乱挖掘,乱倒施工废弃混凝土堵住排水沟,损坏了我们原有的房屋周围的排水系统,导致每年夏季汛期洪水不能排走,直接从房屋里面流过,房屋里面全是泥石流,两年让我们无法直接居住。2,施工方在施工过程中,肆意乱倒废弃渣土以及大石头混凝土在我们耕种的农田土地里,损坏庄稼农作物,已经损坏两年多了,农田至今无法耕种。3、我们是于2000年修建的房屋,s204 以及公路于2020年开始修建,一级公路直接从我们房屋上面路过,自开工以来,我们一家八口人一直被噪音和施工方扰到无法生活,现在正在我们房顶上面施工桥面,更是不管不顾我们一家八口人的生命安全问题,而当地政府的负责人员说的四川省人民政府有红头文件,用口头语言压制我们。希望县委书记和各位领导重视一下我们老百姓民生问题,谢谢。 | ||
答复情况: |
答复单位:通江县新场镇人民政府
   答复时间:2024-03-01 10:28
答复意见: 网民朋友: 您好!您来信反映修建省道204线诺(水河)华(蓥)公路中毁坏房屋以及耕地的问题已收悉,现将调查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一、关于反映倒废弃混凝土、大石头影响您家房屋排水系统及田地无法耕种等问题。工程施工方在2023年按您意见重新开挖了排水沟。现场查看时您希望施工方再次清理开挖的排水渠和田地里的石头,我镇随即与施工方负责人联系,该负责人表示复工后立即按照您的要求疏通排水沟、清理耕种农田里的石头。(截止2月26日,我镇联系项目施工方,施工方目前暂未复工) 二、关于反映高速桥梁直接从其家房顶通过,存在安全隐患的问题。诺水大道的建设由通江县交通运输局主导,四川路桥公司承建,该工程建设按照国家相关标准施工建设,该房屋在红线外。您的顾虑我镇将会向上级部门汇报。 最后,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祝您生活愉快。如有疑问可来电咨询(0827-7627001)。 通江县新场镇人民政府 2024年3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