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车场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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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编号: 20240407121347943 来信时间: 2024-04-07 12:47
信件类型: 意见建议 姓名: 赵****
内容: 作为一个通江人。很想自己的家乡各方面都搞得优秀,但是每次在通江老城主城区。停车确实好困难,私人停车场,收费又非常昂贵,车位又少,很不方便,每次在老城区有急事,停个几分钟,就贴了单了,这样让我们这些普普通通的老百姓属实承受不了。所以想向通江县人民政府建议一下,在老城城区区域通江河上面,修桥的方式那样,修出一片停车场,然后由政府合理收费,进行管理。这样主城区。也不会乱停车,交通道路也就会腾出来了,让我们得交警同志也轻松点,,我相信我提出的这个问题。任何一个在通江来的人,都对老城主城停车这个问题很在乎,真心希望政府慎重考虑下,
答复情况:
答复单位:通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答复时间:2024-04-23 09:25

答复意见:

尊敬的来信人:

您好!您致信县级信箱反映“主城区停车困难,希望修建停车场”的建议事项收悉,现作如下回复。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第七条规定,县级以上城市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市政工程、城市规划、公安交通等部门,根据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城市道路发展规划。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城市道路发展规划,制定城市道路年度建设计划,经城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通过与县住建等职能部门对接协调,由于老城区建成时间较长,原城市建设规划严重滞后,与城市不断发展不相适应,县人民政府前期虽对旧城改造投入大量资金,但改变长期以来道路狭窄拥堵状况,城市中心新建停车场,面临房屋拆迁量大,成本高的困境,地方财力不足的困境,暂无力拓宽道路划定临时停车位和新建停车场。

目前,该区域可以在“城市之星”商业综合楼地下停车场,或者在周边的粮食局院内停车场和县税务局对面停车场进行付费停放车辆,由此给您带来的不便,我们深表歉意。下一步政府将坚持旧城“只拆不建”的城市规划理验,继续加大旧城改造投入,陆续完善市政基础和配套实施,不断提高市民幸福生活指数。

非常感谢您一直以来对城市规划建设的关心和关注,以及提出宝贵的建议和意见。


 

通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