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通江县税务局关于《通江县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等级范围和税额标准(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通江县税务局 调查时间: [ 2024-04-29 00:00 ] 至 [ 2024-05-29 18:00 ] 状态: 进行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483号)和《四川省城镇土地使用税实施办法》(省政府令第7-1号)规定,结合通江县实际,国家税务总局通江县税务局起草了《通江县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等级范围和税额标准(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欢迎各界人士通过电话、网络发送电子邮件、信函或在线提交的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

一、意见征求时间

2024年4月29日—2024年5月29日。

二、意见征求途径

1.邮寄地址:四川省通江县壁州街道城南路226号国家税务总局通江县税务局(邮编:636700,联系人:张腾,联系电话:13219327776)。请在信封上注明“通江县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等级范围和税额标准征求意见”字样;

2.电子邮箱:451794773@qq.com;

3.联系电话:0827-7203111(工作日),13219327776;

4.在线提交。


附件:通江县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等级范围和税额标准(征求意见稿).docx


国家税务总局通江县税务局

2024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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