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烟溪镇烟溪村四社申请堂屋宅基地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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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编号: BZQ20240429155646445 来信时间: 2024-04-29 15:46
信件类型: 意见建议 姓名: 陈****
内容: 尊敬的李书记您好! 我是烟溪镇烟溪沟村四社坎上院子居民,四社坎上院子共有十二户村民,人口约50余人,其中70岁以上人员8人、60岁以上2人、50岁以上5人、40岁以上14人。 原来院子里有一间堂屋,为公共财产,院子所有人都有使用权,后因年久失修导致屋顶坍塌,在土地挂钩时期村委利用政策给予补偿后拆除,当时此决定为社长(社长是老年人)同意的,他不了解政策,以为把破损的房子拆掉后还可以再建,所以答应了拆除,村里其他老人在分配补偿费是才知道已经同意拆除了(2022年才知晓),在外打工的年轻人根本不知道此时,以为是自然坍塌后清理了,没想到土地的性质都变了。 因村里年龄较大的老人越来越多,身体状况也不好,院子里村民迫切需要解决申请堂屋的宅基地问题,我们自己筹资建设,可给村委打报告说已经不具备审批条件,我们的诉求一是请领导们在百忙中关注下我们迫切需求的堂屋宅基地问题,老年人随时都有可能身体出现问题;二是当时拆除也没有召开村民大会,这是公家财产,每个村民都有发表意见的权利,不能社长同意了,我们就知情权都没有,也无发表意见的权利了;三是我们共产党执政理念即以人为本,无论法、理、情都应该本着人才是本的思想; 另外我有个疑问,就是土地挂钩拆除的房子宅基地变更为基本农田后使用权归谁的问题,还是原来宅基地使用权人吗? 还有一件事情,我村修村公路,占据了我们家好多自留地、山林等土地,我们没有要任何一分钱补偿,也没提过,但是如果村里有公家的土地,是否应该给这些占用较多土地的农户一定的土地分配呢?我家菜地都没有了。 以上就是我今天要反应的问题,忘领导给予支持、关注,本人及村民感激不尽。 最后我们坚决做一名合法的公民,积极拥护中国共产党,紧紧团结在以习近平为党中央的周围。 盼望回复,谢谢领导!!!! 烟溪镇烟溪沟村四社村民陈光胜 2024-4-29
答复情况:
答复单位:通江县烟溪镇人民政府    答复时间:2024-05-09 11:31

答复意见:

尊敬的来信人:

您好!您反映“关于烟溪镇烟溪村四社申请堂屋宅基地事宜”等问题已收悉,通过调查走访核实,现回复如下:

一个是关于堂屋宅基地的问题。原烟溪沟四社坎上院子公用堂屋因年久失修成为危房,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村委在征得该院户在家堂屋所有权的群众同意后将此堂屋予以拆除,并纳入土地增减挂钩项目,补偿资金已全部兑现给相关房屋所有权人,在分配资金的时候,大家无异议。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参加土地增减挂钩房屋拆除后的土地就不属于宅基地,而是耕地,属于集体所有。参加土地增减挂钩复耕的土地属于耕地,不能作为建设用地。

二是关于修建村道路占用土地的问题。烟溪沟村修建村道路时,一事一议召开了群众大会,大家一致同意占用的土地不给任何损失费。经村民共同努力,实现了道路畅通。目前上级没有文件支撑对修建村道路占用土地进行补偿,如有相关政策我们将积极争取,并及时兑现到位。

我市正大力推进移风易俗工作,各村也在陆续修建红白理事堂,相关部门以及村两委也在积极宣传和解读相关政策。如果你们确需另外修建堂屋,可按程序进行规范申请,在完善相关审批手续后方可修建。

感谢您的留言!祝生活愉快!

通江县烟溪镇人民政府        

2024年5月9日